荣誉或大或小,人们一般都来者不拒。但是有一种大得死人的荣誉,却是不讨人喜欢的,如果它算是一种“荣誉”的话。
这就是“烈士”。许多在英勇事迹中逝去的人被追溢为“烈士”,往往仪式隆重,嘉许铺陈。这样看来,“烈士”约定俗成是一种“荣誉”的。
上周五,老家一位朋友的朋友在中山X院因注射过齐二假药而去世。他的家属在周六向院方索赔。我则在周六早上7点被朋友的电话拎起来,赶往医院为索赔助“人气”。到了才知道,所谓助人气是,死者家属将和院方谈判,但担心院方拖延,于是临时四处抓壮丁,把能在上午赶到医院的朋友都找来,如果医院不接洽,则“适当”闹一下情绪,搅起声势,不怕院方不出面。我就是二十多个前来捧人场的家伙之一。
毕竟有政策在,院方很快出面谈判,所以用不上“闹情绪”。但是直到中午12点我有事离去,还没有结果。
后来朋友在电话里说,那天等到晚上9点,而且真的闹过一场后,才有了初步结果。家属提出的20万大洋安葬费被打了一半折扣,另外,在烈士陵园的烈士名单添上死者名字。
一不小心被误杀为烈士。我总觉得怪异。
家属说,注射齐二假药而死的病例并不少,但是真正发现有假药的存在,是因为他们的这个亲人。在救治期间,院方从这个朋友身上提取组织(似乎对身体是有损害的,特别是在已经患病不轻的情况下),经过化验才发现假药,进而揪出假药案的全部脉络。但是,这个朋友一直都不知道此事。因此,家属说,追溯起来,他们的亲人对发现假药案是有功的。
后来的谈判过程我不清楚,反正,这个朋友就被追封为“烈士”了。毕竟,在花名册上加个名字应是极简单的事儿。
谁都不追求成为烈士。这个朋友莫名其妙地被假药毒死,又不知就里地变成“烈士”。转变的过程有些让人哭笑不得,因为,说实在话,不知道这位朋友“烈”在何处。烈士之名,与其说是告慰死者,不如说是安抚生者,谄媚生者。
假药竟然造就忠烈。【By 陈标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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