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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一家之言 |


卖淫嫖娼无疑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警察扫黄无可厚非。然而,卖淫和嫖娼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买和卖的行为缺一不可,两者的愿望都实现了,商品交易才完成“惊人的一跳”。虽然说卖淫和嫖娼谁先谁后无法证实,犹如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一样,但是卖春的始终处于弱势,除了少数生理上心理上品质上有问题的外,做小姐实在是不得已,为了讨口饭吃。所以,嫖客更可恶,如果不是他们,小姐们就是光着身子站在路边,做鸡也不会卖出“鸡的屁GDP”。
东莞警方牵着扫来的小姐游街本意可能是为了起到一个震慑作用,东莞的黄是全世界有名的,世界杯期间小姐们更是换上足球宝贝的行头招徕来自各地的寻欢者。然而却是不妥,小姐们虽然涉嫌违法,但未判决以前还不是罪犯。即使有罪,犯人也是人,不能像牵着牲口一样荡街。甚至将小姐称作“鸡”也是不妥,侮辱的同样不只是小姐。
扫黄不能仅仅只扫小姐,应该换一个思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嫖客身上,尤其是寻花问柳的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士绅豪富,他们是红灯区繁荣昌盛的基础。扫了他们,一可起到警示作用,二能釜底抽薪,彻底杜绝卖淫业。
然而,这个思路不是弱智的可能都知道,我反而显得弱智了。问题的关键在于做起来却是很难,官员不敢扫,社会名流不忍扫,士绅豪富不愿扫。即使一时兴起,扫了进来,还要送了回去,不如不扫。所以,在中国任何一个地方的扫黄扫的都小鱼小虾,鲨鱼是进不了法网的,因为警察知道进去了会鱼死网破。
什么时候警察拿住了有来头的嫖客,牵着游街,虽然同样违法,但老百姓肯定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