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漫谈之二
流泪的红蜡烛
不知从何时起,总爱把教师比作红蜡烛,所谓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而且很多教师也喜欢把自己比作红蜡烛,尤其是在作师德报告时,更是声情并茂,声泪俱下的称赞,一时间红蜡烛满天飞.
我不喜欢红蜡烛的称呼。它让我想起了旧时封建礼教极力宣扬的贞洁牌坊。一座座贞洁牌坊下埋葬的是一个个孤苦女子的冤魂;一支支红蜡烛下流淌的是一个个清贫教师的血和泪。
曾经不止一次地看到过这样一个内容相似的故事:一位女教师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自己的学生身上,长年累月的坚持出满勤,自己的女儿生病高烧四十几度都没有时间带她看医生,结果女儿死了;或者是女教师的母亲在医院里病逝,临终前想见女儿一面,女儿因为上课没有来,老人带着遗憾走了。
这样的故事大多出现有教育宣传的材料中,或者是在作师德报告时,由当事人满怀深情地宣扬出来的。我知道为什么把这样的人当作正面典型大加褒奖。这样的人不说没有人性,至少在人格上,在心里上有缺陷。由这样人格、心里不健全的人来教学生,能教出好学生吗?
师德说到底是道德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任何道德规范都是以人性为前提的。违背了人性的道德就是不道德。在坚持上课和照顾亲人的两难抉择里,我情愿选择后者,哪怕是辞职。人的生命是最富贵的,而会教书的大有人在,地球不会因为少了你而停止转动。
长期以来,我们宣扬师德的时候,总是强调自律,强调自己给自已立法。诚然,师德的形成过程就是一个自己内心立法的过程。然而,个人道德的完善意味着丧失自身的独立意志和行为自由。师德规范对于每个教师个人来说是一个心灵的“十字架”,我们每个人都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生活着。
虽然说耶稣在被钉死在十字架后,心灵却摆脱了沉重的十字架,在复活中得到了升华,得到了永生。然而对于教师来说,可能一辈子都背负着它,直到死都得不到解脱,得不到升华。
一方面是丰富的物质文明极大地诱惑着教师,汽车、房子、渡假,舒适的生活,而这些对于收入相对较低的教师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另一方面,众多的清规戒律像紧箍咒一样紧紧地束缚着教师:不准课外兼职,不准家教,不准染发……不准这个,不准那个。中小学教师大多课多,任务重,白天上课,晚上备课改作业到深夜,超负荷地工作.面对越来越难以管理的学生,大多数教师都身心俱疲,很多教师年纪轻轻就疾病缠身,有的英年早逝.对教师的关心和尊重仅仅体现在教师节说些不痛不痒的话。一味地要求教师固守清贫,无私奉献,是残酷的,也是不现实的。
过犹不及。当个人意志与师德规范发生冲突时,如果只是简单地压制、指责,一味地强调自我牺牲,而不去宣泄、引导,必然导致个人性格发生异化,心里出现扭曲,也束缚了教师的创造力。有一项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教师百分之八十以上心理有异常。原来正常的师德规范变成了一把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刺向教师的精神世界。
我怀念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那时的教师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想说就说,想唱就唱;我也怀念师道尊严的唐宋盛世,那时的教师备受尊重。甚至在相对黑暗的明清后期,教师也不失为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教师的形象是健康的、丰满的。可是在今天这样一个科学昌明的社会里,教师却备受冷落。清贫是教师的专利,落魄是教师的外号。尊严已经不在,师道荡然无存。
在工业文明已经十分发达的今天,已经不再需要红蜡烛照明了。有的是光芒四射的电灯泡,既照亮了别人,又不会燃烧自己。教育主管部门和整个社会为教师充足电,就会照亮整个教育。
让我们成为电灯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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