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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老建筑实拍:100年的“帝国法院”。

(2012-03-08 21: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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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澳帝国法院

德式三段式

总督府

分类: 建筑实拍
        这是“胶澳帝国法院”旧址,在青岛有名的“德国总督府”右前方,位于德县路2号。该建筑建于1912年春至1914年4月,为青岛德占时期的最后一批公共建筑之一,设计者为汉斯·费特考尔,采用德式三段式,具有德国建筑厚重粗犷的特点。我很有兴趣地记录下它现在的面貌。
P:我站在“总督府”的正门台阶上拍摄的法院全貌。  
青岛老建筑实拍:100年的“帝国法院”。        建筑为两层,呈E形平面,并设地下室和阁楼,砖石木结构,主要包括厅堂建筑体与侧翼办公楼两部分。使用花岗岩砌基和粗蘑菇石勒脚,折坡屋面上覆红牛舌瓦,黄色拉毛墙面饰浅壁柱,开三联长窗并采用长条剁斧石间隔装饰,通过其竖向和横向分隔提供了良好的遮阳条件。
        这栋建筑的建造试图标志着一种稳定的法律秩序的建立,但其完成时间却已近青岛德占时期的尾声。1922年中国收回青岛后改为胶澳商埠青岛地方审判厅,后改称青岛地方法院,1935年分为山东高等法院第二法院和青岛地方法院(包括各检察处),1949年后相继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南区法院,现为青岛市南区检察院。

P2:法院正门的两块石刻。

青岛老建筑实拍:100年的“帝国法院”。

P3:国徽下面就是法院的正门,面向东。

青岛老建筑实拍:100年的“帝国法院”。

P4:建筑的西北拐角。

青岛老建筑实拍:100年的“帝国法院”。
P5:建筑的东南拐角。
青岛老建筑实拍:100年的“帝国法院”。

P6:从西北面看过去。

青岛老建筑实拍:100年的“帝国法院”。

P7:质量!100年的建筑啊。

青岛老建筑实拍:100年的“帝国法院”。

P8:从西南角看过去。

青岛老建筑实拍:100年的“帝国法院”。附有关资料:
青岛德县路2号:帝国法院

在整个德意志帝国发生于青岛殖民地的司法事件中,这样的经历无疑是非典型的:一个帝国法院建筑,却几乎和所有的司法活动无关。到1914年4月,这个标志着德意志帝国殖民地“良好和公平”秩序的法院办公大楼,还没有建设完成。实质上,随着这个司法大楼的建成,一部德意志帝国的青岛殖民地司法史,也就临近结束了。

就一种司法制度而言,以军事形式进入的德意志人,带给青岛这块几乎被大清王朝遗忘了的海湾的记忆异常深刻。尽管大陆法在青岛这个德国保护区仅仅实行了十余年,但其复杂的构造和存在的意义,至今仍时常为中国司法界论及。制度和程序本身的先进性,使得昙花一现的青岛法律给缺少现代司法观念的末代清王朝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尽管,这种可能性在100年后,依然仅仅是一种可能性。

在一种特定的历史境遇之下,青岛帝国法院这栋德意志精神色彩浓郁的建筑和其所承载的司法制度,以一种不文明的方式开端,最后也不曾把司法文明书写完成。这就像一个人的奔跑,姿势正确,速度很快,并且也符合规程,但是,方向却错了。在方向错误的奔跑中,奔跑者从一开始就失去了拯救的可能。但是,在开始甚至是整个过程的进行中,殖民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者,显然不曾预见这个方向性错误的结局。至少,他们没有想到这个“缺少崇高感”的终结会在1914年的秋天,这样迅速地出现。从时间上看,这个标志着殖民地最高司法秩序的法院建筑,在完成后不到半年,德意志帝国在青岛的整个统治体系,就突然崩溃了。仿佛是一夜之间,帝国法院大楼和它所代表的所有内容,烟消云散。

然而,在梦结束之前,所有的设计却都是经过仔细考虑的。在选址上,青岛帝国法院代表的恰恰是一种新兴的政治与法律文明格局:面对开阔的总督广场,具有适当的开放视野,北面和南面,则分别是霍恩洛厄路与伊雷妮大街的各种楼房。而背后,则是整个欧洲特权地区的商业精华部分。实质上,法院面对的,是已经形成了的以总督广场为核心的行政中心,这里包括了总督办公大楼、政府图书馆、海军营部、外交机构、监狱和总督府各主要部门官员的官邸,同时,这里还计划建设一个博物馆。在法院大楼开始建设的前3年,设置在总督官署大楼里面的政府图书馆,已经拥有了超过11200册的图书。

建筑师汉斯·费特考尔应该很清楚这个帝国法院的地位。一方面,它代表了帝国法律,另外一方面,它又受到帝国青岛总督的节制。在总体上,它需要维护帝国在青岛的利益。所以,在最后完成的设计中,两层的法院建筑水平视觉上明显低于总督官署。从建筑面积看也不及青岛总督官署大楼的一半。

孤独的大楼

法院的主入口设于立面的南半边,为一拱形大门。主立面与北侧面转角处有一设计独特的角便门。北侧面延续有一大坡面屋顶的两层建筑,与建筑南部构成完整的E形平面。一如同期的许多建筑,法院大楼亦为红瓦蒙莎屋顶,黄色拉毛墙面附浅壁柱,蘑菇石勒脚。建筑的东向正立面开敞,辟有敞亮窗户。立面的窗体深入墙体50公分左右,并用花岗石做走向,间或做横向分割,构成良好的遮阳设施。很多人相信,这种处理手法赋予整个立面以立体感和生动性。

汉斯·费特考尔给法院内部布置了31个大小不同的房间,并设计有地下室和阁楼。引人注目的是,室内使用了大块的毛面花岗岩装饰门框,这样的做法,在本地很少见。在走廊上,可以强烈地感受到那些石头的力量。后来在进入现场考察时人们发现,通往二层楼梯口的墙体上,嵌有一块黑色的大理石板,但上面的文字,已经不知在什么时间被抹掉了。

作为德国人在青岛完成的最后一批建筑之一,汉斯·费特考尔在设计建造青岛帝国法院的同时,还担任了胶海关的房建总监。后者也在1914年4月完成建设。在经过了17年的适应和调整之后,这栋试图建立起一种稳定的法律秩序的建筑刚刚诞生不久,德国人就连同其法律一起,回家了。留下的,仅仅是这栋孤独的,始终朝向东方的大楼。

很快,日本人成为了这栋孤独大楼的主人。

1914年11月,日本占领青岛后,废除了实施了十余年的德国法律,在原青岛帝国法院设立了青岛军政署,实施军事统治。1916年,日本当局设立守备军法院,审理刑事、民事案件。1917年1月,军政署撤销,设立以秋山雅之介为民政长的青岛民政署,但刑事案件和较大的民事案件,仍由设置在德县路2号的日本守备军法院审理。

1922年12月北京政府接收青岛主权后,在这里成立了胶澳商埠青岛地方审判厅。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审判庭改称青岛地方法院,1935年分为山东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和青岛地方法院。1938年1月,日本再次占领青岛,这幢大楼又沦陷入日本人手中,于12月成立青岛地方法院和青岛高等法院。

日本战败后,南京国民政府在1946年1月恢复了山东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和青岛地方法院。1948年1月,山东高等法院第二分院改山东高等法院青岛分院。1950年7月11日,青岛市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直到20世纪的末尾,一直在这里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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