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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4 16: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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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明报杂谈 |
民主的基础是什么?
摘编自《明报》1987年1月2日和1月25日
一、关于民主的基础是什么,有两种说法:
1、三基并存说:
该说认为民主的基础是自由、法治与选举。林肯则相应地认为是民治、民有、民享。选举是表现民治,法治是表现民有,自由是表现民享。这种观点在十世纪末叶至二十世纪初曾一度流行,但通不过历史的考验。因为这三个基础并不同等重要,有的基础要靠另一个基础作为支柱。如选举不能不靠法治,没有法治,贿选的事情就会发生。自由也不能不依靠法治,否则,自由就没有义界,结果必变为强力而非正义。基础就是支柱,如果甲支柱要靠乙支柱作为接力,甲支柱本身就不具有基础的特质,而乙支柱才是真正的基础。
2、一基独峙说:
该说认为,民主之唯一基础是法治。要民主就要法治,没有法治就不能有民主,民主仅是法治的上层建筑。此说也有不足之处。从逻辑上看,如果民主的基础是法治,而民主是法治的上层建筑,那么在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应划上一个等号,而不能一分为二。那么法治就是民主,民主就是法治。争民主就是争法治的别名,争法治也就是争民主的别名。这就如同不倒翁,下面沉重而又具有灵活性的配重是不倒翁不倒的原因且与不倒翁成为一个整体,买不倒翁似乎不能分开来买的。这样民主与法治事同一体,有法治的民主才是不倒翁。
二、英美对民主看法之不同
英国重视法治,认为有了法治之后,就算上层建筑并不十分民主,个人仍可以享受到民主的好处。美国的看法不同,认为要民主就要彻头彻尾的民主,一切民主的因素,由法治到自由,有自由到选举,都要一起来。
对民主的看法不同是有原因的。英国是君主立宪的国家,什么都可以选举,但君主是不能够选举的。为了迁就实际,把中心放在立宪上,立宪是法治的别名。美国则一开始,就脱离了封建的约束,什么都可以一齐来。但美国的三基并存仍未见全面的成功。总统选举就闹出许多笑话,二战前选出个胡佛,1929年的经济大恐慌,使他成了“浓泡总统”;又选了个卡特,一上台就让人写“总统备忘录”即“总统手册”,原来他是不懂得怎样当总统。尼克松是真具才干的,水门事件一发生就摔下了台。如果他真具才干,把他摔下台就是闹意气了。
从宪法来讲,美国的选举,不是选个人,而是选两党的政纲,然后当一个总统选出来以后,把其行事与其所属的政党的政纲对照一下,能符合多少?以里根总统的对台政策与共和党政纲相比,即可知道了。虽然有许多人“避而不谈”或“为亲者讳避”,但清明在躬的人,不能不提出疑问。
三、法治就是民主
由此可见,法治是民主的基础可以深信不疑。自由是从法治中派分出来的,有法治自然有自由。然而选举是否与民主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至今不能无疑。自己不能处理时,自己选人来处理,但从实践来讲,自己所选的人往往会对自己不忠。这是“人间世”,而“人间世”内边所谓政治学专业研究者们,研究了几百年,始终研究不出一个良好办法来。
四、针对人的劣根性
做生意要发财,求财就不容抽屉里也有漏洞,于是乎老板就选出自己最亲信的人做会计、出纳,然而也不能保证不出漏洞,非亲信的也有打洞的。这是为什么?这是由于人类的劣根性。也正由于此,代理人制度,始终无法完善。在经济上,可以用“代理契约”来约束代理人,但在政治上,“代理契约”是不可能的。而今政治软科学正是针对这种人类的劣根性建立起来的,也正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重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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