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国家矿业公司是一种历史倒退
(2010-03-02 14: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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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集团矿业资源工信部矿石价格杂谈 |
虽然中国的钢铁产业从产能上看已经位居世界前列,但在矿石进口的价格谈判上,几乎难得任何讨价还价的筹码,时至今日,价格依旧不断攀升,所有涨价最终都被国内的钢铁企业以降低职工福利、减少自身盈利水平和涨价等方式加以消化,中国钢铁企业通过自残的方式消化原料涨价,再进一步成为国外矿业企业进一步涨价的理由。面对国外矿业公司的不断涨价,中国钢协也无能为力,主持了多次谈判都不能有效遏制。在这种情况下,河北钢铁集团高层人士向工信部呼吁,成立“国家矿业资源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矿石的统一采购。在我看来,这种倡议表面看、短期看可能是有效的,但从本质上看、长远看都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1、如果仅仅是一个联合的原料采购公司,那么没有必要国家出面成立,而就是一个由各个钢铁企业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内容就是矿石进口,然后按照某种约定销售给各家股东单位。这种运作与国家何干?所以要求由国家出面,就是因为倘若是依据商业规则来组建这样的公司,别说能否迅速达成,就达成了出资协议、办妥了工商手续,用不了一年半载就会发生各种违犯约定的牟利行为,而这家共同投资的有限公司对违规公司毫无约束力。这其中就暗含了一个意思,就是凭借企业与企业的合作,没有诚信保障难以为继,为此只好凭借国家力量加以维持,谁如果违规,国家是有能力断了它进口矿来源的。
2、在市场化条件下,市场价格的畸高,尽管有不合理的成分,但它也有合理的机制,就是将小型企业、产品结构差、生产成本高的企业,通过价格排除出行业领域,促使精品企业留下来,这将有助于竞争的秩序化和合理化。一旦成立的全国性的矿业资源公司来确保矿石供应,那么国内钢铁企业的竞争淘汰,丢失去了一个重要的价格砝码,这对于促进中国钢铁企业的升级换代,并不是一件好事情。
3、类似的矿业资源公司,成立几家?如果就只有一家,是否会造成进口后的垄断?如果是多家,无非是将上涨的部分付给谁的问题。是付给境外矿产企业,还是付给国内矿产资源代理公司?
改革30年,行业协会一大堆,但在国际竞争面前,首先想到的不是同行业间真诚有效的合作,而依旧是想到国家出面、国家牵头……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经济意识上的悲哀。这说明,企业间的合作与共享,至今没有被中国企业,包括国有、民营的大企业在内,都没有真正学会。而缺乏这种商业伦理、商业道德和商业意识的企业,如果永远依赖在国家的怀抱里,他如何才能成熟、壮大,在世界商贸的海洋中学会游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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