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杀
(2009-07-21 20:01:13)
标签:
自杀富士康孙丹勇林春社会心理学杂谈 |
最近听社会心理学家林春先生讲课,其中他提到,他非常反对、反感自杀,因为生命是最宝贵的,是一切的载体。一旦生命没有了,什么都无从谈起了。而我进一步理解,可能还有另一层原因,就是每个个体的人都是社会人,也就是说你不能轻易决定放弃生命,因为你放弃行为的本身,还会影响到其他人的快乐与痛苦。因此,林先生主张:好死不如赖活着。
活着,是早年一部禁演的电视剧。其中有一句台词:活着,就好。很反映小人物的不能自己的命运轨迹和心理历程。
其实,我觉得,无论是坦然地面对他杀,还是孤独地面对自杀,只要是对死亡没有恐惧,只要是力图用死亡来证明自己的价值或尊严,或者以死来毁灭一个希望,哪一种死法都值得尊重。
富士康26岁的员工孙丹勇,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贼,从12层楼上跳了下去,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感到悲哀的同时,我以为他的死很不值得:
1、仅仅这样一件事情,即便有着人格被侮辱的事实,但比较起中国历史上种种的冤狱而言,孙丹勇都不够坚强。这样的心理素质,不能不说是中国现代教育的失败。
2、在有关孙丹勇个人的介绍中,孙丹勇来自农村,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哈工大,相信他的家庭不是一个很富裕的家庭,他能够有今天的学业和职业,家人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的,如果孙丹勇能多想到自己还要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还要回报关心和帮助过的他人,他也应当多一点忍辱负重的坚强,而不是仅仅为了自己的所谓“尊严”、“面子”而一跳了之。
3、就是从中国狭隘的民族传统出发,也有冤有头债有主,拼死一个够本拼死两个赚一个的传统模式。如果想维护自尊,可以把全部事实写清楚,把富士通内部如何违法侮辱职工人格的行为曝光,然后直接将那姓顾的和帮凶一并做了,再去自首,告诉富士通,有权审判我的是国家和法律,你们没权。如果你们一定想整我,我就可以弄死你们。
所以,无论如何,对孙丹勇的自杀,我只能表示遗憾,但绝不赞成。人首先要坚持,坚持不下去了要抓害人虫做垫背的,白白地自己把自己做了,让害人的人依然幸福地活着,这是脑子进水的英雄,不是真英雄。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