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与垃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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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杂谈 |
所谓垃圾,就是没有任何利用(包括加工再利用)价值的东西,譬如买了一颗洋葱,最外边干了的皮子、根须,这些东西不仅人不能吃,连昆虫也不吃,只能作为垃圾,回归泥土,让它腐烂掉。有些东西虽然无用,但可以通过工业技术再利用,这些可以再利用的东西,在北京不叫垃圾,叫废品。譬如看过的旧报纸可以拿去做再生纸,喝完水的塑料瓶,可以回收在利用。废品回收的利其实很大,据说这个行业养活了几十万来北京谋生的人。不过社会发展了,很多原本属于废品的东西也沦为垃圾了,譬如玻璃瓶子、牙膏皮、旧电池等,过去收废品是要的,现在要拜托人家帮着一起拎下去扔了。
此外,人类活动还生产出很多新垃圾,譬如塑料袋,原本是科学进步的产物,现在已经成为人类对自然最恶劣的毁坏:从地下将数亿年前动植物的尸骨挤压成的石油提炼、分解,然后制成塑料品,使用完将它们丢弃掉,而这些东西仍然需要成千上万年才能分解掉。而那些成为石油的动植物,是在没有人类活动的时候并且是在地下完成的转变,而今天人类制造的这些垃圾却是在人类活动的所有场所里飘扬,看看中国的江河湖海、平原山川,公园和街道,到处都可以看到废弃的塑料制品。可以这样说:人类用智慧制造了垃圾,并用遍布的垃圾来彰显人类的肮脏与堕落。
除了这些有形的垃圾,还有一种可以与之媲美的垃圾,就是垃圾政府。垃圾政府的标志和垃圾具有共性,这就是没有任何使用价值,连修旧利废都不可能。今天上午,我就遭遇了垃圾政府:
我办牡丹交通卡时,因为信用卡较多,就没有开通交通卡的信用卡功能。奥运会期间,作为北京市民,响应政府号召,隔天停驶,此后又按照政府没有法律依据的规定,每周少开一天车。为此,政府决定将已收取的2008年度养路费做象征性的部分退还,所以说是象征性的,是因为市民按照规定少开车的天数多于所退养路费对应的天数。养路费征稽部门与工商银行协调,将应退的养路费直接划拨到车主的牡丹交通卡里,但我的交通卡没有激活信用卡功能,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网上直接划款原本是简单而有效率的,但养路费征稽处只划拨一次,以后因各种原因没有划入卡里的,即便是在规定时间内消除了划拨障碍,也只能亲自到养路费征稽处直接办理退费。
今天上午,我好不容易走小巷钻胡同,找到了12公里以外最近的一家养路费征稽处(牡丹园北里甲2号),我拿出行驶本、驾驶本、牡丹卡、一代身份证,恭敬地递进窗口,下边是这段对话:
上边是整个过程,荒谬的问题很多:
所以,根据前边垃圾的定义,他们是没有任何用处的,连再利用价值都没有的东西;所以,他们是垃圾政府。当我举目看到满眼随风飘舞的塑料垃圾,吃着各种没有营养价值的添加剂,和没有任何道理和积极意义的衙门打交道的时候,我觉得我生活在垃圾之中。
呵呵,我“美丽可爱”的大垃圾国,垃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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