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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与垃圾政府

(2009-07-10 09:45:10)
标签:

垃圾

杂谈

垃圾与垃圾政府

 

所谓垃圾,就是没有任何利用(包括加工再利用)价值的东西,譬如买了一颗洋葱,最外边干了的皮子、根须,这些东西不仅人不能吃,连昆虫也不吃,只能作为垃圾,回归泥土,让它腐烂掉。有些东西虽然无用,但可以通过工业技术再利用,这些可以再利用的东西,在北京不叫垃圾,叫废品。譬如看过的旧报纸可以拿去做再生纸,喝完水的塑料瓶,可以回收在利用。废品回收的利其实很大,据说这个行业养活了几十万来北京谋生的人。不过社会发展了,很多原本属于废品的东西也沦为垃圾了,譬如玻璃瓶子、牙膏皮、旧电池等,过去收废品是要的,现在要拜托人家帮着一起拎下去扔了。

 

此外,人类活动还生产出很多新垃圾,譬如塑料袋,原本是科学进步的产物,现在已经成为人类对自然最恶劣的毁坏:从地下将数亿年前动植物的尸骨挤压成的石油提炼、分解,然后制成塑料品,使用完将它们丢弃掉,而这些东西仍然需要成千上万年才能分解掉。而那些成为石油的动植物,是在没有人类活动的时候并且是在地下完成的转变,而今天人类制造的这些垃圾却是在人类活动的所有场所里飘扬,看看中国的江河湖海、平原山川,公园和街道,到处都可以看到废弃的塑料制品。可以这样说:人类用智慧制造了垃圾,并用遍布的垃圾来彰显人类的肮脏与堕落。

 

除了这些有形的垃圾,还有一种可以与之媲美的垃圾,就是垃圾政府。垃圾政府的标志和垃圾具有共性,这就是没有任何使用价值,连修旧利废都不可能。今天上午,我就遭遇了垃圾政府:

 

我办牡丹交通卡时,因为信用卡较多,就没有开通交通卡的信用卡功能。奥运会期间,作为北京市民,响应政府号召,隔天停驶,此后又按照政府没有法律依据的规定,每周少开一天车。为此,政府决定将已收取的2008年度养路费做象征性的部分退还,所以说是象征性的,是因为市民按照规定少开车的天数多于所退养路费对应的天数。养路费征稽部门与工商银行协调,将应退的养路费直接划拨到车主的牡丹交通卡里,但我的交通卡没有激活信用卡功能,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网上直接划款原本是简单而有效率的,但养路费征稽处只划拨一次,以后因各种原因没有划入卡里的,即便是在规定时间内消除了划拨障碍,也只能亲自到养路费征稽处直接办理退费。

 

今天上午,我好不容易走小巷钻胡同,找到了12公里以外最近的一家养路费征稽处(牡丹园北里甲2号),我拿出行驶本、驾驶本、牡丹卡、一代身份证,恭敬地递进窗口,下边是这段对话:

    衙役:要二代身份证才能办理退费。

    我:我激活卡时,银行没有说要二代身份证呀。

    衙役:银行是银行,和我们不是一回事。

    我:如果当时我的卡是激活的,你们不是直接划进卡里吗?直接划进卡里连身份证都不用,为什么当事人自己来办理,就连一代身份证也不行呢?再说,一代身份证并没有宣布作废呀?

    衙役:我们规定北京的就是要二代身份证。

    我:那位什么呀?

    衙役:规定就是这样,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反映,电话是63176184。

    于是,我拨通了这个电话N次,在一通没用的录音之后告诉你转人工坐席忙,请等待。我只好回家

 

上边是整个过程,荒谬的问题很多:

    (1)绝大部分的驾驶员都办理了牡丹交通卡,因为这是驾驶员年审的必备条件。既然养路费征稽部门可以根据车辆信息对应驾驶员信息、缴费信息直接与牡丹交通卡对接,实现网络划转,为什么只能一次,以后却必须车主到柜台办理呢?

    (2)现代社会是一种契约社会,纳税人缴纳税费,对社会履行了应尽的义务,衙门靠税费养活,理应为纳税人服务,况且这次退费是衙门要求加纳人做出牺牲后应履行的义务,却还要让权利人那么麻烦和不方便,这在任何非垃圾的社会讲,都是违反契约平等精神的。

    (3)身份证只要是合法取得的,没有经合法宣布废除,就是始终有效的。至于是第一代身份证还是第二代身份证,是否有效,一个养路费征稽部门是没有权利做出规定的。

    (4)如果从防伪打假的角度,身份证都是可以与公安机关身份证网络进行核查的(因为我的第一代身份证已经是18位号码),此外驾驶证的号码也与身份证号码是一致的,办理银行卡时,身份也是经过核对的,也就是说:驾驶证、牡丹交通卡、一代身份证之间已经构成一个完整的核对校验关系,最后还可以与公安机关的身份证信息网络核实。但所有这些都没有意义,只要二代身份证。

    从上述可以看出,就办理退还养路费一事,衙门能够主动为民服务也应当主动为民服务的时候,他没有主动;车主登门办理退费手续,衙门却越权宣布公安部发放的一代身份证是无效证件而不予办理。对于老百姓缴纳税费养活这样一群不办人事还刁难民众的畜生,如果他们不是垃圾,就是老百姓的脑子进水了。他们都是穿官衣制服的,他们是税费征稽部门,能够征稽税费的,都是国家权力的象征,但是这样的机构办的事情竟然如此地没有道理,一个代表该机构的办事人员不能对民众的疑问做出任何合理解释,这样的机构还是有用的机构吗?

 

所以,根据前边垃圾的定义,他们是没有任何用处的,连再利用价值都没有的东西;所以,他们是垃圾政府。当我举目看到满眼随风飘舞的塑料垃圾,吃着各种没有营养价值的添加剂,和没有任何道理和积极意义的衙门打交道的时候,我觉得我生活在垃圾之中。

 

呵呵,我“美丽可爱”的大垃圾国,垃圾政府。

 

垃圾与垃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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