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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光亚中学范美忠范跑跑教育 |
汶川大地震的震中据说在映秀镇,而距离映秀很近的古城都江堰,自然受创严重,但都江堰的光亚中学,因为当年校长坚持包工不包料,建筑质量得以基本保证,所以几乎没有伤亡。但是,这个学校的老师范美忠的一番公开表述,却让中国人,让亚光中学很受伤害。即便是始作俑者范美忠,也受到很大伤害,因为他很可能因此丢到自己爹妈饱含希望所起的本名“范美忠”,而不得不接受被大众称为“范跑跑”的别称。
我认真阅读了范美忠自己写的博文《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的文字,也阅读了6月7日京华时报刊载的范美忠有关道歉的对话,以及一些网友们对范美忠行为言谈的评论。说老实话,我并不很讨厌范美忠。
首先,作为动物的范美忠,在大难来临时迅速逃避,的确是出自本能。动物性和人性相比较,动物性是第一位的,是不需要学习而先天固有的,是无条件反射。动物性对于动物来说,无所谓善恶之分,但相对于人性来说,动物性是人性所要遏制、教化的对象。所以,对于人性来说,动物性是恶,人性才是善。(参见本博客《性善与性恶之辩》)范美忠在危难之际,率先逃生,作为动物何罪有之?按照范美忠说的,他的危机意识向来很强,每逢灾害出现,都是最先逃出的,所以,从动物进化的角度,这样的基因无疑是优秀的。假如所有的人都能有这样快捷的本能反应,汶川大地震,即便学校都是豆腐渣工程,学生们依然不会死亡这么多。
其次,范美忠不仅是个动物,还是一个人,一个很关注人的价值、灵魂的人(可参见范美忠所发表的诸多文章),一个很具有孤独的理想主义色彩的人。这样的人往往因为不同于常人的思考而被抨击为另类。但事实上,这类人并没有害人的心肠,也不懈追求蝇头小利而斤斤计较,他们多数内心是很单纯的,也是很诚实的。他们不会因为社会评价而放弃对自己观点的坚持,不会因为众多人反对而隐瞒自己真实的想法,不会为了迎合社会价值而伪装自己。所以,我仍然欣赏范美忠的表述:“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
抨击者们不能接受的,恰恰是范美忠的诚实。而且这个诚实是建立在他违反当前社会道德基础上的,还有那么多为了保护孩子而殉职的教师作为强烈的参照系。
如果撇开具体情景,范美忠的说法没有重大错误,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理性。生命权是平等的,逃出一个是一个。红军长征过草地时,有很多战士陷进沼泽丧生,最初人们力图救他们出来,结果大凡去救的人也被一起拖进了沼泽而丧生,后来红军总部明确指示不要去救,为的就是不做不必要的牺牲。而这些战友都是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同志,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逐渐地被沼泽吞噬掉,至今想起来都能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同样,现代社会面对危难,不再简单地提倡舍生忘死的救助,比如不提倡不会游泳的人跳江入河地搭救落水者,不提倡面对抢劫者一味的坚决反抗,等等,都是从生命同样可贵的角度,对道德的重新思考。而过去的中国文化提倡的是为了义,而不顾现实、不顾条件、不顾结果地舍生忘死地追求,貌似高尚,其实是最无视生命价值,无视生命的平等。
范美忠实实在在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却得到如此的抨击,这不是社会公正和社会理性的表现。其实,就是那些抨击者,你们扪心自问,你们真的能够做到先人后己,公而忘私,舍生取义吗?你们在现实生活中有没有上车不排队,见到老人不让座,见到好处不伸手吗?你们是否365天,天天学雷峰了?你们是否在路上见到不符合社会道德、违反社会秩序的事情都挺身而出地主持正义了?如果没有,你们有什么资格抨击范美忠呢?!
有人说,人可以不高尚,但不可以无耻。我赞成,但首先要确定什么是无耻。相对于嘴上冠冕堂皇,心里却男盗女娼的人来说,表里如一,怎么想就怎么说,还不能算是最无耻。况且,从理性角度,范美忠所说的还够不上男盗女娼,因此更不能算是无耻。
再次,范美忠的确存在过错。这个过错并不在于他说了什么,而在于他的职务所规定的义务,以及他作为一个社会的人,完全不考虑社会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四十条之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范美忠作为老师,并且地震时正在课堂上上课的老师,完全放弃对学生的救助、照顾之责任,这是一种渎职行为。如果范美忠是一个休假的老师,或者他仅仅是一个来校办事的非教师人员,地震之时率先逃命,是无可非议的。但作为一个在职在岗又在课堂上的教师,这样做是不可原谅的。这就如同在岗的警察面对劫匪,可以生命权同等重要而先自逃命一样,这种不履行职务义务的行为,在任何制度不同的国家里,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这时你生命的权力不能逾越你职务义务的要求。
电影泰坦尼克或冰海沉船,所讴歌的人性之美,和汶川地震这类灾害非常相似,在这种时候,船员是最了解什么时候逃生是最安全的,但是几乎没有船员是抢在乘客的前头爬上救生艇的,在救生艇不足的情况下,妇女、儿童和老人被优先允许上救生艇逃生,船长最后和船一起沉没了。客船船长与船一同沉没,几乎是航海业的统一规则,除非所有的乘客都安全脱险。这就是职务责任。这样的基本道理,北大的高材生居然不懂,还振振有词地辩称:生命权具有同等重要,这北大的教育大约是只教知识,不教责任;只看分数,不看人性了。但愿范美忠不代表北大的教育。
此外,作为一个社会的人,即便是你所说所为是符合某种价值判断的,但要充分考虑其社会影响,因为你的行为你的语言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伤害。正所谓:何为正确?就是在恰当的时候说恰当的话或做恰当的事;何为不正确?就是在不恰当的时候说不恰当的话或做不恰当的事。正确的标准就是社会效果是正性的。范美忠在一个需要表现出万众一心抗击灾害的时候,在学生们感到无助渴望得到老师照顾的时候,却在身体力行地宣扬因为自己的命也是命,自救最重要,所以要先逃出来,这不是成心和社会过不去么?!
当然,有心理专家认为范美忠在经历灾难之后,在博客上公开表述,这可能也是一种心理压力的表现,也是一种内疚的表达。但愿如此。
综上所述,有3点结论:
1、范美忠是诚实的,尽管他有违职业道德,在大难临头的时候放弃了责任,但他诚实地讲出了自己内心所想。比起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多少还略显真诚。
2、范美忠的言辞如果撇开地震这一具体情景而言,并没有错误,相反是在一定程度上对以往无价值道德观念和表里不一的虚伪道德的否定,具有进步意义。
3、作为正在履行职务的范美忠来说,放弃应履行的义务,是不道德。这种不道德的认定是全人类公认的尺度。并且,在这种特定情形下的责任,不是简单用价值大小可以判断的,因为社会不能给任何放弃责任的可能留下任何解释成立的漏洞。所以,范美忠的任何自我开脱的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都是适得其反的,都是违背人性的,都是在挑战社会道德!
“范跑跑”这个词大约是会流传下来的,专门用于对放弃责任以自利的现象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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