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做了一件在别人看来很傻的事情。我拒绝和警方合作,在连日奔波之后,选择休息到底。
事情得从7月底说起。7月28日,线人告诉我,这两个多月来,从火车站出发的***路公交车首班车上,几乎每天都有3至5人对乘客实施抢劫。第二天凌晨三点多,我便去了现场,车上的情形和线人说的一模一样,的确有几人以撞坏东西为由,敲诈乘客,甚至持刀抢劫。此后数日,我就一直沉浸在这个题目里。
我很快熟悉了这个团伙的所有操作模式,在第四天早上,我报警,然后写下一篇3千多字的稿子,涵盖主稿、记者目击、司机说法、受害者说法、公交公司说法、律师说法以及警方说法。我自以为这篇稿子到此为止了,但领导否定了我,他们认为“只有把这些歹徒抓了,这篇报道才能大快人心。”
我很无奈,但还是通过跑线记者与广州便衣警察取得联系。我向警方描述了抢劫模式,还告诉警方这些歹徒携带有凶器,奇怪的是,警方居然安排我装扮成民工(或者学生),引诱这些人抢劫,并要求我注意歹徒的手上动作,力争生擒这些歹徒。
这一点,让我忍无可忍,因为一直以来,我都接受一种教育,我只是一个记者,只是一个旁观者、记录者,我不可以涉足新闻事件之中。警方的做法挑战了我的新闻理念,我拒绝服从,于是,在今天凌晨,我没有按他们的要求,背着包踏上那路公交车。
我的举动引起便衣警察的勃然大怒,也引起跑线记者的愤恨,他们指责我,辱骂我,并且向主任打小报告。主任是我师兄,他温和地提醒我现在还是个新人,希望我能向那些老记者道歉。我答应了,也做到了,但我依然坚持着我的观点,我只是一个记者,只是一个旁观者、记录者,生擒歹徒之类的事情不是我该干的,如果硬是要在这一点上改变我,我宁肯选择辞职!
PS:明天一早,我要去汕头出差,调查三个屈死的冤魂,我希望这一次,我能写的好些再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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