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佤族自然崇拜生态文化生态平衡生态保护文化 |
分类: 佤族走廊 |
1、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化观。
自然环境是一个民族文化产生的前提,佤族先民在生存发展时,面对的首先是“阿佤山区”的自然环境。虽然对许多自然现象不能科学地理解,但在阿佤人的思想观念里,大自然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会给他们带来吉凶祸福。在万物有灵观念的影响下,他们认为通过讨好自然界的神灵,不仅可以得到与人类密切相关的自然物的好处,还可以与自然和睦相处。因此,他们产生了对自然的崇拜并举行各种祭祀活动。自然崇拜是佤族传统文化的一大特点,佤族崇拜植物和某些动物,有些山被认为是神山,有些树被认为是神树,有些动物被认为具有神灵。这种信仰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生态的作用。同时,“阿佤山区”的自然环境也使阿佤人认识到自身力量的渺小,深知只有讨好并顺应自然才能生存发展。佤族的自然崇拜对维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起着积极的作用,体现了阿佤人协调自然环境的愿望和能力,以确保一个和谐的生存环境。
2、维持了佤族地区的生态平衡。
佤族的生态保护形式,主要是神山、神林和动植物崇拜。佤族历来视公明山、焦山为神山,把其称为“父母”山,认为两座山是阿佤人的发祥地,也是抚育他们生活成长的地方。时至今日,沧源佤族民众仍然视两座山为“神圣”之地,十分崇拜。佤族各村寨的神林,神秘幽静,是固定的祭祀场所。如前所述,人们不能乱闯进神林,不能动神林中的一草一木、一石一土,否则,会受到神灵的惩罚。这种赋予高山、树木以灵性,以神灵来左右人的命运的观念,属于唯心意识。但其强调保护森林,保护动植物,不仅能有效避免或减少自然灾害,而且维持了生态平衡,美化了自然与生活环境。
3、在自然崇拜基础上形成的习惯法对生态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佤族保护生态环境的习惯法非常丰富严厉,有各种禁忌和处罚规则。“无树不成村,少林必缺水”作为古训,佤族一代代传承着保护生态的优良传统。生活在“阿佤山区”的佤族视水为生命的源泉,对水源林的保护尽管符合村民的共同利益,但仍用习惯法来加以约束。水源林的树木禁止砍伐,违者轻则罚款、公益劳动等惩罚,重则逐出村寨。大榕树是佤族的“神树”,在他们看来,大榕树能抵挡灾难,压制病魔,让人延年益寿。此外,佤族也有“千年古树变成精”的说法,因此禁止一切形式的砍伐。佤族村寨的神林大都是古木参天的原始森林,之所以保护得好,除了神灵的威力不敢砍伐外,习惯法的约束力也起作用。佤族村寨的周围有竹林、森林和水源,哪里有佤族村寨,哪里就有竹林、森林和水源。可以说,竹林、森林和水源是佤族村寨的标记。不难看出,佤族自然崇拜基础上形成的习惯法同样对生态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生态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如何在生态有效保护的同时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这是当前佤族社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佤族长期生息、繁衍在“阿佤山区”,在生产、生活中形成了与自然环境相适应的生态文化观。佤族的自然崇拜及由此产生的对自然物的祭祀、禁忌活动,客观上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不可否认,佤族自然崇拜中的迷信思想,特别是敬畏自然、人与自然对立的观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在构建佤族现代生态伦理观时,要根据佤族独特的地理环境,弘扬佤族自然崇拜中积极的生态保护观念和习俗,摒弃敬畏自然、人与自然对立观念,广泛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知识,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