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村民私搭浮桥被判刑谁之过?

(2023-07-09 22:20:18)
标签:

时评

分类: 随心言堂

村民私搭浮桥被判刑谁之过?

古人言:“修桥度人过水之界,铺路行大道之基,善发于心,铺路大功德,修桥无量功德。”可见,对于方便与民,修桥铺路的行为,一直以来都受民众的爱戴。

而近日,吉林省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消息引发关注。村民黄德义组织家人在洮儿河上搭建浮桥,收费4年。2018年,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9年,黄德义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黄德义曾多次向法院申诉。7月8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表示,对黄德义的申诉已立案审查。

对于这个事件,为何会引发关注,那是原本在人们眼里的传统美德,而现今却是有罪的?这是颠覆传统,还是时代的变化呢?

对此,许多网友纷纷为村民黄德义等人鸣不平,而面对众人的质疑:“村民的过河之困何时解?”当地也做出了回复:洮南市副市长刘洋表示,“十三五”以来,洮南市充分考量民生诉求和实际需要,共投资2.17亿元,建设桥梁31座,总长度2.9公里。今年,有两座桥梁正在修建。“但是我们的工作一定是有排序的,像振林村,只是为了去白城方便,农耕需求不强烈,近年常住人口又不是很多,所以我们就往后排。”刘洋说。

很显然,这位副市长的回复很官方,据黄德义反馈,在未搭浮桥之前,这条河已经夺走了22位村民的生命,而如此重要的一座桥,却以人口不是很多,往后排来推脱责任,从这里可以看出当地政府的不作为。

而现今黄德义组织家人修桥,却要被罚款,被关押,但这座据村民反馈,的确是通行方便了,而收费也是根据通行的人自愿出钱,似乎像这样的善举,就算存在一些问题,但完全可以不给予追究,但如今让我们看到这样的局面,那么今后面对同样的问题,谁敢行善呢?

村民过河之困的问题,想必是存在很久,如果黄德义所说的这条河夺走了22条生命是事实,那么就该追究当地的不作为,一条河夺走了这么多人的生命,难道还不够引起领导的重视吗? 或许在黄德义身上存有一些问题,比如他搭桥也确实收钱了,但对行善之人来说,收回成本,方便与民也未必不可!以强制拆除浮桥,并将他判刑两年,显然是轻错重罚之嫌!

今日黄德义修桥被判刑了,那么明日谁又愿意积德行善呢?因此,对于这种违反常理的不合理的判决,应该要及时给予纠正!

一件善事,如果善于宣传,那么民众必定效之;若民行善,给予惩之,那么民众必然不再行善,一旦多米诺骨牌效应产生,必定影响是深远的!

鼓励民众行善,必要奖励行善之人,而不是惩罚行善之人,黄德义的行为,是牟取私利,还是为村民行善,有关部门不妨多听听民众的意见,法律是无情的,但人是有情的;法的是用来遵守的,而不是用来枉法的!

村民私搭浮桥被判刑谁之过?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