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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国强奸四岁幼女判死刑罪有应得的深思?

(2020-12-02 21: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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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分类: 随心言堂
刘某国强奸四岁幼女判死刑罪有应得的深思?

保护社会弱者是每一个国家赋予最基本的法则,从人类文明的进步来说,法律的制定便是惩奸除恶,让作恶之人不敢欺凌弱小,让奸诈之徒不敢欺骗社会;但如果法律的存在只是为社会权贵服务,民众身上的枷锁,那么社会的弱者便会处处受欺凌。
从我们现今的社会来看,幼女被强奸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样的案件在任何时代都是极刑,但现有的法律却只判几年了事。为此,一些为非作歹之人抓住法律的漏洞,为满足一时兽欲,挺而走险;从之前的强奸幼女事件来看,多数是不了了之,最后都判几年了事,在强奸犯没有得到严惩,那么社会上会有更多的人去效仿。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国奸淫幼女案。事情的经过是2020年8月29日晚,刘某国将四岁女童周某某从周某某家门口骗走,挟持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汇智东方悦工地西侧彩绘宣传围挡下排水沟内,不顾周某某的反抗,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并强奸周某某,致周某某身体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
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定:刘某国使用特别残忍手段奸淫年仅四岁的幼女,造成被害人三处重伤的特别严重后果,严重损害被害幼女身心健康,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刘某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刘某国强奸四岁幼女被判死刑,是他罪有应得,如果这样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的人不判死刑,试问死刑还有必要存在吗?
从社会角度来看,一个四岁幼女是社会的弱者,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是需要法律来保护。从之前那些强奸幼女被判几年,最后演变成现今被侵犯幼女的年龄越来越小,可以说这是一种恶性循环,这些强奸犯他们在犯案之前,都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判定,被抓之后,会被判什么罪行。因此,对于强奸幼女,不管什么理由,都应该要判死刑,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幼女健康的成长!
刘某国强奸四岁幼女被判死刑,人人都拍手称快,因为人们已经忍受了多年强奸幼女的罪犯逃脱法律死刑的惩罚,如之前的嫖宿幼女罪,无疑是对幼女遭性侵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如今从刘某国强奸四岁幼女来看,显然这种恶性循环已经成为社会的常态。
其实,诸君从之前判强奸幼女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很多强奸犯都存在侥幸的心理,认为强奸幼女不会被判死刑,顶多判几年了事。所以我们的社会被强奸的幼女越来越小,这是弱者的一种欺凌,对一个文明社会来说背道而驰的。
刘某国强奸四岁幼女是该死,但在他之前一些强奸犯已经逃脱了死刑的惩罚,这对那些被强奸的幼女是极大的不公。我们的社会,一定要让强奸幼女者判死刑,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幼女这样的社会弱者!
刘某国强奸四岁幼女判死刑罪有应得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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