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被冤26年追究当年“刑讯逼供”人员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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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被冤26年追究当年“刑讯逼供”人员理所当然!
对一个法制的社会来说,首先执法要守法,那么就会得到民众的尊重;如若执法者不守法,动用私刑,逼人供认,屈打成招;那么久而久之便会丧失威望与诚信,对国家和社会来说,无疑是很大的灾难;现今我们总是听到法约束与民,而一些执法者自身不守法,却要求民众守法;一些官员自身贪腐成性,却要求民众清廉,忍受清贫的日子;这是非常可耻的事情,但在我们的社会却真实存在!
在中国民间一直流传着:“民不与官斗”,为何民不敢呢?那是因为人们怕官官相护,如果你没有背景,很可能会背上黑锅,所以大多数的时候,都会选择沉默,面对不公沉默,面对不平沉默,当沉默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试问还有谁会去关注那些被冤的生命呢?
近日,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张玉环杀人案”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热议。一个从杀人犯到无罪释放,是天堂与地狱的区别;但给我们带来的却是无尽的悲痛;要知道,张玉环是一个被冤枉了26年的“杀人犯”,这26年来他背负着“杀人犯”的名头,成为大多数眼中的恶魔,不仅妻离子散,还给父母颜面无光!因此,他的无罪释放,再一次将人们的目光盯在了这些被冤枉的“杀人犯”,他们未来的命运会如何!
张玉环被冤枉了26年,释放了,并且原谅当年一些参与办案的人员,是他大肚,还是想开了,可能只有他自己知道;而在接受回访的时候表示“自己当年被刑讯逼供,只能屈打成招”。自然,在这里,我们要感谢他的前妻不懈的努力和为他翻案,还有他家人的坚持,方才让他洗清白自己;对于他的人生来说是不幸,但对于他遇到一个好女人还有家人的信任,则是不幸之中的万幸;当然,对一个法制公平的社会来说,我们是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情节,但的确是发生在我们的社会里。
张玉环被冤枉了26年,能够被翻案,他是得到了清白,但很想知道当年对他”刑讯逼供”的人员今何在呢?26年了,可能有的退休了,但如果当年还年轻的人员,现今应该还在岗位上,为此,我们是不是要对这些知法犯法的执法人员追究相关的责任。要知道,法律的公平不只是要民众来说,而执法人员更应该要去遵守,只有执法人员守法了,那么民众就会效仿,跟着一起守法!
一个张玉环,从他原谅相当办错案和审核不严的人员来说,他的内心是多么的善良,而正是这种善良让他冤枉坐了26年的牢狱,对于他原谅了高院等多家单位的道歉,而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的刑事责任,可见在他的内心是多么的痛恨这些知法犯法的执法者呢?对于他的追究,是理所当然之事,要知道这个被冤枉26年的汉子当年被“刑讯逼供”的时候,是多么的绝望,而这种绝望让他26年之后依然无法耿耿于怀;因此,不管你从事何职,与人为善莫行恶,种善因结善果,种恶因只能结恶果;张玉环当年所受的冤情,今日讨要,又何尝不可呢?要知道,让作恶之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比起盲目的宽恕来说,对社会更具教义!
有人说,张玉环对相关办案人员释怀了,原谅了,为何对“刑讯逼供”不放呢?何不一起放下,过新日子呢?对于这样的说法,我感到非常不理解,一个正常的法制社会,一定要让违法之人付出代价警示世人,方才体现司法的公平,那么就会有更多地去守法,尊重法律,那么社会何愁不和谐呢?为此,追究当年“刑讯逼供”人员,不仅给张玉环一个公平,同样也彰显司法的警示,谁触犯法律都要接受制裁,包括执法者也是如此,只有这样,人人遵守法律,那么社会的文明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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