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授判死刑给社会带来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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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授判死刑给社会带来的警示?
明冯梦龙先生的《东周列国志》第二十六回有这样一句话:“贪则多失,忿则多难,急则多蹶”。一个人如果犯了贪婪之心,必定会走上不归之路,因为贪心是永远得不到满足的,但对于人性来讲,人的私欲是很难得到控制。特别是当一个人的权利不受约束,不受监督的时候,那么贪心便会不断的膨胀,最后事迹揭露,那么就会为自己买单!
最近,有位谢教授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贪污了16万,怀疑遭同事罗某揭露,被停职院职务;于是产生了报复的行为,在大学城高校的地下停车库持刀杀害了罗某夫妇;这件灭绝人性的发生在我们的社会人文之称的教授身上,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但现如今,它的确真实地发生。现今法院判这名谢教授死刑,这是他应有的惩罚!
其实,在中国,一直以来都是认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之事。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谁都没有权利去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当你拿他人的生命当儿戏之时,同时也是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大学教授因贪污被举报,老羞成怒,杀人报复;因为在他的眼里,自己的大好前程都被罗某给毁了,事实上,从事件的起因到结果,都是谢某人自己在造孽。诸君是否知道,在当前中国,有一种贪官叫我贪我有理,有权不贪,过期作废,谁若举报,要他小命;为此,在没有利益的冲突,大多数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但对一个正常的社会来说,我们需要举报人罗某这样的人,敢于揭露某些人的丑陋,才会让贪墨者,有所顾忌!
但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大家都喜欢当“好好先生”,像罗某这样的人是少数人。有人说罗某举报谢教授,可能是某些利益的冲突,不管何种原因,罗某之举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如果人人都当“好好先生”那么像谢教授这样贪腐之人谁来揭发呢?为此,或许罗某存在某种利已主义,但他的行为是值得赞赏的,如今他却因为举报而被杀害,你我也不由得为之一叹!
其实,从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当前中国像大学教授这样的人有很多,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贪污公家财富,但在他们认为这样做是自己应得的,但殊不知,这种行为在任何时代都是人们所痛恨的。自然,一个大学教授,原本是社会有识之士,是社会的精英人群,但如今却起了贪念而被揭发杀人报复,这天堂和地狱也只是一线之隔了。
贪则多失,可能这位大学谢教授内心知道很清楚,他可能在平时也教学生要遵纪守法,做一个社会有用之人,但很多人却在教导他人的时候,往往忽视了自己的行为。结果歪路是越走越远!一个杀人犯,不管是你教授也好,是专家也罢,也农夫也好,都改变不了你是“杀人犯”,因此,对于这名大学教授被判死刑,只是他自己种的恶因食恶果而已,咎由自取。只是可惜了罗某夫妇的冤死!
一个大学教授,从有识之士沦为杀人犯,一切恶源来自他内心的贪欲,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大学教授为了贪污所得的金钱而变得利欲熏心呢?那是因为在我们当前的社会,一切都向钱,有钱便有理,从各个行业,各个部门都如此;当社会物质化严重的时候,人的精神方面便开始坠落,这也是近年来教授这个群体的坠落化了。这是值得我们去警惕的一件事情,也希望他的死判对那些肆无忌惮玩弄法律人士的一种警示,一个人的过错,迟早有一天会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而这名大学教授便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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