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司机29年伸冤路改判无罪赔偿带来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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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司机29年伸冤路改判无罪赔偿带来的反思?
一直以来,在中国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冤死莫告状”“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是民众对执法不公的一种讽刺,千百年来,这种说法一直没有改变,这说明社会丝毫未取得进步;因为对一个法制文明的社会里,谁犯法便治谁的罪!但在现实的中国,却发生谁的权力大可以掩盖真相,有时候领导一个电话便让一个死刑犯重获新生,如前不久闹的沸沸扬扬的孙小果一案便是如此!但对一个文明的法制的社会来说,存在这种现象,无疑是非常可悲之事!当权力可以改变司法,那么国家还要法律有何意义可言呢?
近日,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西安火车司机王华州,经过29年的等待终获无罪。近日,他获得国家赔偿340万元人民币。
自然,对于这样的冤假错案,不管结果如何,对当事人来说,都是无尽的折磨和痛苦,在这29年以来,王华州所受的苦难是非常人所能想的,因此他所获的国家赔偿340万,只不过是弥补一下心灵的创伤;我们要知道,历来对民众来说,对于执法都希望公平公正。而据王华州所言,他在调查期间,遭遇了刑讯逼供,这显然是他的罪行就是被逼出来,这种行为与执法公平是格格不入的,如果我们的社会还允许这种刑讯逼供的方式下去,那么社会的冤假错案是少不了的。
说实话,很多的时候,我面对这样的事件,当看到当事人的冤情洗清,也是一大欣慰,但这种迟来的正义,其实并不是人们所希望看到的。那么在面对冤假错案,国家进行赔偿的同时,也应该要让当年错判之人承担法律的责任!防患于未然,当这些冤假错案不再发生的时候,我们的社会才会走向公平和公正。
其实在王华洲之前的冤假错案,我们媒体也报道了不少,而这些被报道出来的冤案,多半是其家属经过多年不停的努力而得到的结果,如若家属不坚持,那么这些人的冤假错案将会永远得不到平反,他们冤屈便无人替他人伸,这算不算是人间惨事呢?
我们常说,司法的不公,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是无法用金钱弥补的。因此,在审判的时候,要慎之又慎,自然,有些冤案可能在当时各方面证据不足的情况之下造成,但对于那些屈打成招,刑讯逼供的的冤案,一定给予严惩,让当时的办案人员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当一起起案件出现在我们的社会时,在除了给他们平反之外,赔偿之外,更应该要倒查当年的错误是谁造成的,又是怎么造成的?以此来杜绝今后类似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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