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被逼卖淫致死,嫖客为何能逍遥法外?
标签:
时评 |
分类: 随心言堂 |
未成年少女被逼卖淫致死,嫖客为何能逍遥法外?
之前,我对近期中国社会出现未成年少女被逼卖淫,有的甚至丢了性命,而其中嫖客都能够逍遥法外;这说明了什么呢?那是因为嫖客大多数是权贵阶层,而被逼卖淫的未成年少女多数来自基层普通人家,当权力可以掩盖丑陋,当金钱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的时代,这些生存在基层的民众,生命如同蝼蚁。对于这种现象的存在,我在十几年前便提出:“凡是强奸和嫖娼未成年少女,皆可判死刑。”对于目前中国现状来说,只有严惩这样的恶徒,才能更好的保护未成年少女。
近日,北青深一度微信公众号消息,去年9月,15岁的陕西神木女孩张露(化名)被6名未成年人逼迫卖淫后,遭殴打致死。本月19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神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根据起诉书内容,在张露遇害后,几名被告人还曾逼迫过另外一名未成年人卖淫。起诉书中称,几名被告人迫使他人卖淫,又滥杀无辜,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露家属的代理律师称,庭审中,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认罪态度不好,张露的家属决定放弃民事赔偿请求,要求严惩凶手,并追究涉案嫖娼人员韩某某的刑事责任。
我们从这个事件来看,之所以发生这样恶劣性质的案件,这位嫖客韩某某具有重大的责任,因为这几个未成年人少年逼张露卖淫,供韩某某取乐,而韩某叫几名嫌犯给他到学校周边物色对象。可以说张露之死与他脱不干系,只是在案发后,他只是被当地警方治安处罚拘留15天,罚款5000元。这未免太轻,难怪受害家属会愤怒,单单就他强奸未成年人少女,其罪行也很重,更何况他存有教唆的意思在里面,如若就此逃脱法律的制裁,未免太儿戏了。
近期,在中国重罪轻惩的现象似乎很常见,每当发生这样的事件时,人们不免要愤怒,但过后,似乎就忘记了。因为在权力的干涉下,性质恶劣的嫖客逍遥法外,从某个角度来看,这存在纵恶行为;如果我们的社会还继续下去,那么还会有更多的未成年少女要遭殃!
其实,诸群从近几年社会发生的未成年被强奸还是被逼卖淫时,这些恶劣的事件,都会引起社会的关注,但关注之后,似乎也只是一个热度期,待热度一过便山河依旧。因此,要想一起恶性案件具有警示作用,那么就要做出严惩,如拿这起未成年少女张露被逼卖淫致死,这参与其中的6名未成少年自当严惩,但韩某做为成年人,让这些未成年少年为自己物色少女,供自己的玩乐,难道就可以逍遥法外吗?
在这里,其家属的要求追究“嫖客”刑责并不过份,而像这样的事,原本是当地执法者应该要做的,而今却要家长提出来,未免存在失职之责!
当前中国社会,之所以未成年少女的安全得不到保障,那正是像韩某这样的“嫖客”最后都能够逍遥法外,久而久之,给社会树立起了坏榜样,但我们必须要知道,如果一个社会,对这样的人纵容,那么会带来什么样的社会严重后果呢?
未成年少女张露被逼卖淫致死,她的生命被定格在了15岁,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当然,这6名未成年人少年的手段之恶劣,对这些“社会败类”一定要给予最严的惩罚,不能因为其是未年成少年就给予宽恕,这样对少女张露来讲是不公平的,而现今对韩某的惩罚,从某个角度来说,这是在纵容他的恶行呀!要知道,一起不公的判决,影响的将是整个社会的风气!
微信公众号:zhpbktj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