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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起承担刑事责任是否值得推广?

(2019-03-11 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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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分类: 随心言堂
16岁起承担刑事责任是否值得推广?

近日,有代表提议,将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从18岁下降到16岁,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方燕表示,鉴于《民法总则》已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由10岁下调至8岁,《刑法》应考虑下调刑事责任的年龄,以确保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后能得到相应的制裁而不是逍遥法外。
一时间成为了舆论的热点。因为对于这个说法,早在几年前,就有人提出来,但一直以来都没有实现,那是因为在众人的眼里,未满18岁依然是懵懂的少年。而随着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在逐渐增多。而且在社会发生的一起起恶劣的事件,都是一些未满18岁的青少年所为,而且在几年前,湖南邵东杀师案,行凶者公开称“没14岁打死人也不用坐牢。”之狂言,一时间,便将未成年人下降年龄一事再次引起了关注。
自然,在现今的社会,青少年早熟,很多青少年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的,但他们利用几岁之前杀人不用判死刑来为给自己壮胆。因此,相对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是可行的,但对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下调到8岁并不可行,因为对10岁的孩童来讲,其心智依然属于孩童的心理,就算他们有着早熟的表现,依然还属于孩童时代。因此,让16岁青少年承担刑事责任,是对社会的负责,而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下降到8岁则有些残忍了!可能很多的时候,我们总是认为这个社会孩子都早熟,但其心智在10岁之前的年龄段是属于幼稚阶段,这是每一个人的成长过程,除了大多数10岁孩童超常人之外,大多数的心智是幼稚的。
其实,对于代表委委员来说,是不是好提案,看看你为这个社会和民众是否得到好处。所以,对于一名代表和委员来说,一定要做到以天下为己任,那样就不会愧对民众了。《鹿门子》中有一句讲:“古之官人也,以天下为己累。今之官人也,以己为天下累;故人忧之。”因此,对于代表委员提案是否好坏,我们只要看他是天下人谋利,还是为自己或者小圈子谋利,一眼就能看出来。
而对于16岁起承担刑责任,是根据现实综合来看是可行的,如我们近期中国社会发生的许多青少年犯罪案件,年龄越来越小,如校园霸凌,持刀抢劫,强奸女生等恶劣事件,说明青少年犯罪的年龄在下降,因为他们过早接受了社会信息,自身感染不良的行为,有的知道18岁以下犯罪可轻判,故意为之。甚至有青少年说“在14岁大干一场,16岁之前也可以干,但是到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从这些可以看出,这些青少年犯罪,并非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的,而是他们在钻法律的漏洞。
年龄不应该成为罪恶的保护伞,可能这是许多人面对行为恶劣的青少年犯罪一种认同,但在法律面前,恰恰是年龄保护了他们,让他们犯最重的罪受最轻的惩罚,而今将承担刑事责任提前,无疑是让他们犯罪,让他们早日接受了法律的惩罚!所以,对社会惩恶扬善来说,这是好的一面。但同样也存在弊端,因为在人的成长过程中,青少年的心智是不如成年人理智,他们的是非观往往是凭自己的好恶来判断,很多的时候不能控制自己而失去理智,造成人生悲剧。对于一些过失伤人或者说是某些特殊原因造成的悲剧,这个要综合实际情况来判定!因此,凡事都存在各种因素在里面,也会跟着时代变迁而改变,而根本目前的中国社会情况,将承担刑事责任下降到16岁推广利大弊,起到社会净化作用,我们应当要赞成!
16岁起承担刑事责任是否值得推广?

微信公众号:zhpbk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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