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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随心言堂 |
小偷被电死,车主赔偿五万合理吗?
偷盗的行为,一直以来是为人们所唾弃的,也是很多人反感的,但在任何一个时代,偷盗的行为都是存在,那是因为每个人生活在不同的阶层,所接受的教育和文化不同,看人待物也不一样;在现实生活中,凡以骗取、窃取、强夺、霸占、吞没、坑、蒙、拐、骗等各种手段占有他人的财物,都是偷盗的行为。而对于一个时代来讲,如果这样的行为得不到惩罚,那么往往会给社会带来坏榜样!
近日,有一起案件讲的是小偷在偷电瓶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属向刘先生索赔20万赔偿金,且一分不能少。最后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5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这起案例的判决让人感觉到小偷偷车似乎有理了,而法院同情小偷家属,要求刘先生给予人道补偿!因为在小偷的家属眼里,刘先生的电瓶车充电是乱停车充电,但我们不要忘了,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刘先生乱停车充电,如果违反社会秩序,自然按违反社会秩序来处惩,而小偷偷车已起盗心;想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这种行为难道值得同情吗?
很多的时候,我们总是认为“弱者是有理的”,但对于社会公平来说,我们不能只是站在弱者的角度上去看问题,更应该去看事件本身的性质。对于车主乱停充电,你可以惩款,但对于赔偿被电死的小偷,这便是的惯纵,不利于社会和谐,往往会给社会起坏榜样!人有宽恕之心,并非坏事,但如果人过份的宽恕,便是纵惯,我们不应该提倡!
有人说坏人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如果坏人做坏事,结果让好人来承担,你说这样的保护又有何意义可言!一个小偷偷车被电死,家属们不去意识自己的家人行为上的过错,相反把责任推给了车主,难道说是车主叫小偷车去偷车吗?是法院支持小偷去偷车吗?所以,对于这样的宽恕,在我看来便是惯纵,似乎在告诉小偷,你们偷盗的行为是受法律的保护的!也许小偷偷车被电死只是一个意外,也可以说是老天爷生气了,对他的惩罚,对于这样人被电死,是罪有应得,但我们人间的法律却要车主来承担责任,你说这样的判决,怎么能人心服呢?
对于当前有一种现象,我个人感觉非常不好,如拿小偷家属来说,以“闹”来所谓的维权,似乎在他们的眼里,自己的家人当小偷是一件很光荣的事,非但不以为耻,相反利用他来索要高赔偿,这便是这个家庭教育的过失,也难怪会有当小偷的家人。
以往偷盗的人,名声不好,大家都轻视他,舍弃他,不会被社会所容纳。但在现今人们的眼里,偷盗之人却被“保护着”,相反守规矩的人要受惩罚,你说法律的天秤倾向何方,公平和正义又向谁讨要呢?所以说,这样的判决,对刘先生来说是不公平的,法院应该还他一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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