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强拆大人小孩被捆绑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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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强拆大人小孩被捆绑谁来担责?
很不幸,又看到这样一则报道:陕西汉中西乡县。1日早上7点,西乡县城北街道前锋社区吴某家遭人强拆。在现场,大人被打伤得很严重,小娃全拿胶带绑起来。反抗说话的人则用胶带把嘴全封起。对此,陕西省西乡县委宣传部则发帖表示:7月1日早,一群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擅自闯入西乡县城北街道前锋社区吴某家,将其砖混结构房屋损毁。事件发生后,当地县委在妥善安置受害人居住,提供医疗救助的同时,并对事件开展调查。目前,政府已租赁一套住房,免费提供给受害人居住,并帮助购置了必要的生活用品,同时还安排民政所对其进行临时救助。
对于强拆来讲,我曾多次说过,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它的存在,多数是地方政府官员利用村官恶霸联合霸占民众财产,还打着正大光明的旗号。可以说每起强拆的背后都是存在巨利的瓜分,但很可惜每次发生之后,抓几个替罪羊便不了了之,这也是为何一直以来,强拆事件不断发生的原因。因为对强拆来讲,它付出的代价太小了,方才让这些腐败官员甘冒违法行为,耍流氓手段,还要执行强拆。这对民众来讲是一种苦难,这种苦难是人为造成的,必须要有人为之承担责任。
对于陕西汉中西乡县的强拆事件中,在人小孩被捆绑起来,拿胶带绑起来,反抗说话的人则用胶带把嘴全封起来。如此恶劣行为竟发生在我们这个时代,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情。但它却频频发生说明了什么呢?对于民众来讲,房子遭强拆,就意味着安全得不到保障,而各地方政府面对这样的恶性事件,都是敷衍了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进行。但我们要知道,这样只会加大社会的仇恨!
在当地县委安置受害人居住的同时,也只是在媒体的舆论之下做出的反应,如果事事都要媒体公布方才解决问题,中国的社会文明何谈进步呢?为何不在强拆之前给人家安置呢?因此,当地政府都有推脱不了责任,不管在事发后做何解释,一切都是那样的苍白。
在旧社会,民众受官僚的压迫,不得已起来反抗。当年鬼子进村,抢杀掠夺也莫过如此,而今这样的行为却发生在这个我们自称文明社会的国家里,那是多么讽刺的一件事情呀!其实,对于这种强拆之所以屡屡发生,并非当地政府不知情,而多数是故意为之。其目的便是侵吞民众的巨利。如果媒体没有报道,恐怕这一家的住所都不会有保障,这些便是民众仇恨的源头,对一个社会来讲,是非常危险的信号,如果当局不改变这种现象,不对强拆之人和执行者做出严惩,那么民众生存在水深火热之中将无法自拔!
见证时代文明的进步,主要看民众的安全是否得到保障,民权是否得到法律的保护,像这种强拆的事件发生,大人小孩被捆绑起拿胶带绑起来,这种流氓的手段是何其惨忍,如果这些人不得到惩罚,试问当地民众还有安全感吗?现今之所以恶人当道,好人遭殃,多半是对腐官对坏人的纵容欺负民众,而民众只能成为待宰的羔羊!有冤无处诉,有理无处说,而恶人逍遥法外,若中国任由这样的人执行下去,前景是令人堪忧的!
对于陕西这样恶劣的强拆事件,当地纪委还深入查处,不管涉及到谁,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还有被强拆的人员给予精神的赔偿以及合理赔偿其应得财物,如果只是为了应付一下舆论,暂时给予租凭住房,而不顾及当事人被强拆房子带来的损失,最后同样不了了之,便是另一种失职了。
因此,对于非法强拆行为,若是开发商行为,造成人员伤亡,按刑事责任处罚,不能每次只是抓几个替罪羊了事,更应该对其开发商的主要负责人承担起责,并且做出房子按市价三倍的赔偿支付与被强拆者,若是政府官员参与其中,开除党籍,永不录用。因为一个共产党员,不为民众服务,还与奸商狼狈为奸坑害民众,他又有什么资格任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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