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律师称女大学生“盗取精液”很无耻!

(2013-11-19 09:34:05)
标签:

还是

民众

手术刀

公平公正

都可

分类: 随心言堂

律师称女大学生“盗取精液”很无耻!
                 
  任何职业都存在职业道德,只是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人们的眼里看到的是权力和金钱,谁会还有时候抽出时间来考虑道德之事。我们的媒体每天都有报道说中华的道德具有悠久的历史,只是在当代,人们跟道德早已撒哟娜拉了。因此,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里,很多人都感到自己找不到正确的人生观,因为大家都在随波逐流,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过去就算了。在大多数的眼里,只要捞到钱,满足自己的私欲就够了,哪管他人是否受到伤害呢?
  对于律师来说,这是一个很特殊的职业。也是很受人尊重的一种职业,记的小时候,听到有人说起是律师,都会肃然起敬的。当然,这是普通民众对律师这个职业的一种,但律师这个职业也是有它的职业道德的,根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新修订的律师法对律师职业性质作了重新定位,除首次明确律师[1]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外,还特别强调“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而事实上,近几年,许多律师都在违规操作,只要给钱,管它黑的白的,官司打了再说,只有钱塞进口袋里才是最实际的。也因此,律师的职业道德遭到了众人的质疑。当然,从律师这个职业来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尽最大的能力为当事人辩护是很正常的,但很多律师为了赢官司,挖尽心思,走极端,有的甚至凭空想像,捏造事实,原本是一件很简单的事,经过这些无良律师的想像,引发很大的争议,对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做为律师这个职业,一定要坚守律师应有的道德职业,不要辜负人们对你们的期望!
  昨天,看到一个新闻,我感到很多是痛心,一名律所主任强奸当事人办公室内作案被害人系19岁女大学生被告人称“犯罪中止”未被认定获刑4年。这名名校博士毕业、有“全国百强律师”称号的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在律所办公室内强奸了一名19岁的女当事人。被抓后,张勇一度称自己属于“犯罪中止”,而被害人之后用手“盗取”了他的精液。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怎么一回事,分明是这名张勇律师在为自己狡辩,称女大学生“盗取精液”也亏他想的出来,也算是律师界的奇宝级人物,也亏他是名校的博士生,知法犯法不说,还巧言令色,为自己所犯的错误狡辩,这种行为,应该是比原本犯错要严重的多。我不知道,法院为何只判他4年呢?难道说仅仅他是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律师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不要因个人的因素而影响判决,一定要根据法律的事实依据做为参考,但对目前的中国来说,大家知道,法院能做到的实在是太难了!往往让人们看到很多犯同样的罪,因身份的不同而产生不一样的罪行,人情,亲情都可以影响法律的公平判决!
  张勇律师犯了强奸罪,而且还称被强奸的女大学生“盗取精液”,也够无耻的了,可算是律师中的极品人物,像这样的人如果还让他挂着律师的执照,那么不仅是中国律师界的可耻,也是中国法律界的悲哀!现在张勇被判4年,但对他所犯下的错误,显然是属于偏轻型。这也是中国现有司法所存在不完美的现象!
  其实,像张勇这样的律师,在现实的中国,并非是个人现象,而是遍布在每个角落,可能有些律师看到心里不舒服,但我们扪心自问一下,律师们所打的官司,是否是本着法律的依据,为维护社会秩序,做到公平公正呢?所以,我希望,通过张勇这些不良律师的行为,律师界应该要反思,是该拿起手术刀对律师界做手术了,律师这个职业它需要给社会树立起什么样的形象,是负面的,还是公正公平的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