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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丽斯受访女工被解雇,谁来维护?

(2011-11-25 09:33:36)
标签:

黛丽斯

规章制度

深圳妇联

解雇

霸王

杂谈

分类: 随心言堂
黛丽斯受访女工被解雇,谁来维护?
                 
  前几天,事发深圳福田区,涉事的香港集团的女性内衣制造企业,发生一起主管辱骂员工,叫员工“去跳楼,去死吧!”因此,引发了四百员工集体停工事件,新快报记者接到深圳黛丽斯员工的报料称,他们所在工厂的管理层每天强迫加班,而且从来不支付加班费,比早前本报率先报道的古驰旗舰店事件的“血汗店铺”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事发后几天,一名叫郑家蓉的员因敢于授受记者的采访,21日当天便被深圳黛丽斯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为由予以解雇。也成为了“跳楼门”事件被解雇的第一人,员工告诉记者,22日下午,就在记者采访完毕离开后不久,深圳黛丽斯便在厂房的楼道上张贴了一纸通告,对当天接受记者采访、揭露公司内部黑幕的员工郑家蓉给予解雇,并不予补偿。11月22日,因在记者面前讲了真话,这位杜女士随即被深圳黛丽斯解雇,不给与补偿。杜女士显得一脸无奈。部分停工女工希望在获得补偿后继续在黛丽斯工作。记者23日就此事致电深圳黛丽斯公司,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她不能回答,随后挂断电话。达州市妇联表示,正在积极关注此事,希望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能够积极解决。如果女工有需要,达州妇联将与深圳妇联取得联系,转达他们的诉求。据深圳黛丽斯员工反映,有位西装男的法律顾问强迫员工签字复工,否则就被开除。
  诸君看后,不知是何感想,像这样的事发生,是典型的中国人秋后算帐行为,而这些受访的女工不幸做了挨宰的羔羊。
  我们把这件事件可以简单的连成一线,再分四股。黛丽斯——社会新型的奴隶主;靠霸王条例,压榨员工立世;辱骂员工的主管和逼员工签字复工的眼镜男法律顾问——狗腿子,所谓狗腿子,是是非不分,对错不辨,只要主人扔骨头过来,照啃就是。员工——新时代的奴隶,受压迫,埋头苦干,收入微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而地方政府助纣为虐——刽子手,披着合法之衣,媚权贵,欺弱者;因此,我们的社会才会出现,诸如黛丽斯的企业在霸权条例的维护下,目空一切;所在企业员工只能任人欺凌和摆布,活着没有尊严。
  从这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平日,每当社会发生不公平的事件之时,很多当事人都在逃避责任,不愿意出来做证。有不少媒体人曾抱冤他们缺乏责任心。然而,谁又会想到,在他们接受采访之后,你得到了真相,她们的生活很可能发生巨大的改变,到那时,又有谁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呢?
  就拿黛丽斯这次事件来说吧,受访的女工只不过表达了她内心想说的话,把真相告诉世人,而现在违反了黛丽斯劳动纪律规章制度,遭遇解雇,我不知道黛丽斯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是什么,受访女工又是违反那一条,被无条件开除,该条规章制度又是如何成立的,是不是霸王条例,需要给公众一个交代。事发后,达州妇联发话说将与深圳妇联取得联系,给予帮助,妇联的能力,我们多半也是领教过了,能不能为她们维护合法的权益,故且就拭目以待吧!
  其实,在中国,有很多这样公司和员工,只不过在和谐的粉饰之下,一切都变得合法,变得理所当然。从受访者立即被该企业无条件开除中就可以清楚的看出,该企业明显存在霸王条例,而不知,当初这些霸王条例又是如何成立的,当地的相关部门是逃脱不了责任的。
  所以在这方面,媒体记者要学聪明一点,在中国普遍存在丑规则的情况之下,在我们还无能力改变之下,采访要灵活一些,要懂得为受访者维护合法的权益。不然,你可能得到自己应有的资料,但受访者却过上非人的生活!这是很矛盾的一件事情,也是很纠结的问题!这个世界,弱者并非是没有勇气揭露社会的丑恶,只是更多的时候,当他(她)们揭露完之后,谁来维护他(她)们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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