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遇难算不算见义勇为?
(2009-08-28 07: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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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政府爱的阳光扫门结论蔡毅奉节县杂谈 |
分类: 随心言堂 |
救人遇难算不算见义勇为?
我们平日所言的“义”字,往往是指道义和正义,有某人做事,背信弃义,必遭人唾骂;某人匡扶正义,必遭人褒扬;然而,在混浊的社会里,义是有多种解释,如见义勇为,是指某人看到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而不是退缩,袖手旁观。
我们看武侠小说,最让人欣慰解气的几个字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然而对于真实的社会来说,一旦合上书本,你便会感觉到如掉入冰窖,整颗心凉透了。各家自扫门前雪,对我们现今的社会来说,是真实的写照。平日,诸君是否常有听闻,某人在街上遭抢劫,路人匆匆,个个都装得一付若无其事的模样,昂首挺胸朝前走去。这不是我们理想中想象的社会,这不是我们所追求的和谐社会,对于民族来说,这是劣等的;对于人性来说,这是劣根的;而在今日的中国,我们全都占有了。
最近,有一则新闻报道:家住奉节县永安镇人和街52号4单元301室的蔡毅,用尽全力救起11人后,自己不幸遇难。经全国各大门户网站转载,奉节县不少市民自发前来吊唁。市民自发吊唁英雄。经奉节县委宣传部初步查明,蔡毅的行为系“舍己救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将待相关部门调查后,按程序申报给出结论。
这是一个不幸的消息,然而在这冷漠的社会里,蔡毅先生的“义”举似乎让我们看到一缕温暖阳光的照射,只可惜永远离我们而去了。对于奉节县对蔡毅先生“义”举算不算见义勇为,要按程序给出结论。很是让人费解。
我不知道,在奉节县的相关部门眼里,到底什么样的情况算是见义勇为,对蔡毅先生来说,为救11人,连生命都没了,见义勇为还需按程序给出结论,这官架子似乎摆的有点大了吧!如果救人遇难不算见义勇为,当我们问,如果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还会不会去救人呢?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构建和谐社会,我们需要更多的义举,当爱的阳光洒到别人身上,自己会更加温暖。而蔡毅先生的“义”举是常人所能比的,一个舍已救人,牺牲自己生命换来十一条鲜活生命,在当地政府的眼里,舍已救人算不算见义勇为还需要调查核实的话,我倒很想问问,在你们的眼里,见义勇为的定义又是什么?
蔡毅先生的不幸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然而如今这不幸之事已成现实,我们所能做到的只是让他的灵魂得到一丝的安慰,当地政府莫要吝啬一个“见义勇为”的封号,要知对蔡毅先生挂上一个“见义勇为”称号,是对社会有益而无害的,也许他泉下有知,会保佑当地政府更加的和谐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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