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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为遇难同胞降半旗顺应了民意!

(2008-05-19 07:30:19)
标签:

杂谈

分类: 随心言堂

国务院为遇难同胞降半旗顺应了民意!
                 
  在自然灾害面前,人类永远显得是那样的渺小,二00八年的五月十二日,对中国来说是黑色,仿佛整个中华大地日月无光,看不见一点光芒。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地震,我们那可怜数万的同胞,在还没有来的及打一声招呼便离我们而去。在这举国悲痛的日子里,我们强打起精神为他们善后工作。当我们从口袋里掏出那点可怜的爱心之外,只能在内心深处为他们默默祈福!假如有天堂,愿他们上天堂重建一个美好的家园。
  人们面对遇难的同胞,都陷入了无限的悲痛之中!社会各界人士都纷纷慷慨解囊,用自己的爱心为那些幸存者重建家园,我们知道光这点爱心是远远不够的,然而,目前所做的也只能是这一些。
  之前,曾有很多网友说起,在我们捐助为幸存者重建家园的同时,也应该尊重不幸离开这个世界的同胞,我们的国旗当为在地震中数万遇难的同胞而降!因为这是一个民族崛起的象征!为此,很多人都各抒己见,纷纷表示赞同国旗该为地震中遇难的同胞而降,因为,这不仅体现一个人文社会的中国,同时展示给世界的是中国向民主迈进了一步。
                 
  正当人们还在讨论之间,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国务院决定为遇难同胞降半旗,显然是开创历史的一个先例,也顺应了民意!同时也证明了国务院对民意的一种尊重。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见证。
  朋友们,在今天,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一时刻的到来,我们要穿上平日里你认为最庄严的服饰,假如可以,就请你暂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为在地震中遇难的同胞送上一程,静静地默哀三分钟。当下午14点28分来临,当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国旗降半的时候,随即而来的是,这一伟大时刻将被载入册史,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一时刻历史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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