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该不该扣罚学生的自行车?
(2010-12-26 17: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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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山东《大众网》记者报道称,学校上课的时间,城管却将学生们停在校门口的自行车收走,并以违章停车为由每辆车要罚款50元。近日有网友在大众网德州论坛曝光德州城管对一中校门口的学生自行车进行“收缴”,导致学生“因晚上找不到车子,大多回家都凌晨了”,网友称被城管收走的学生自行车有数百辆。
网友说,“几百辆车子,一夜之间就上万呀,当我们问为什么行人的车子可以停放,回答的是‘学生有停车的地方在校内,这是方便行人的,不是方便学生的’,言外之意就是学生不能当正常人对待”。该网友认为,“学生违反校规不能成为城管大队打劫学生的理由。而且孩子们因晚上找不到车子,大多回家都凌晨左右了。”
城管该不该扣罚学生的自行车?
据相关报道称, 12月2日,学生上课后(下午2点左右),城管大队在学校门口将学生停放在划线内(允许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的地方)车子全部收走,等孩子22点放学后发现车子没有了,经多方打听,才知道被城管大队收缴走了,第二天去城管队认领车子,要求自认是违章停车,并交罚款50元。
大众网德州论坛“生财有道的德州城管大队”一贴点击量已经超过8万5千,网友回帖评论达到140条。绝大部分网友对城管扣中学生自行车并罚款的行为表达了不满。网友“宏大”评论说,“即当贼,还挣钱,可怜的学生,捐款献爱心,一点都不落,放个自行车,就不是人了,不享受权利了。我也是受害者,昨晚孩子回家都快一点了”;网友“四十-不惑”认为,“能安排怎么多人和车去把自行车,电瓶车拉走,就不能安排一人在那里守着,既帮学生看车,又能及时告诉学生下次不要把车放在这里。这才叫人性化执法才是和谐社会”。
网友“风采依旧”评论说,“这样做不对,即使学生错了,只能教育。影响太坏。”网友“飞翔1957”认为:城市管理工作必须加强,但城市管理不要一心向钱看,不是企业。要想抓好城市管理,本人认为:一是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对违法经营户下发违法通知书;三是进行小额的罚款。决不能当众动武,当今是和谐社会嘛。网友“鼠王子”则直接表示说“希望省市领导关注这些野蛮执法的行为。”
买一辆普通自行车无非一两百块钱,城管对乱停车的罚款居然高达50元,不知道这个罚款依据和标准是什么。目前,德州城管支队扣罚中学生自行车事件,引起强烈反响,网友认为德州城管对学生“下手”致学生晚上晚自习后无法回家是野蛮执法,而知名律师则表示德州城管的执法过程本身就存在违法。德州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纪检、人事等机关处室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的周长鹏律师表示,德州城管的做法不合法、不合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即只有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当事人对处罚不服还可以行使其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行政机关如果没有履行这种告知义务,实质上就是剥夺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另外,从网友描述看,德州城管执法人员在对中学生处罚之后没有将处罚决定及时告知被处罚者,更没有给被没收自行车的所有者任何的陈述和申辩的机会。有学生甚至以为自己的自行车被偷了,“这样的行政处罚在程序上显然是违法的。”
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执法、垃圾处理……城管部门承担的每项职能不仅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更是城市形象和发展的关键。
笔者认为,德州市城管局应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为主抓手,积极探索一条富有城管特色的压力传导机制。在全系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倡导“不讲条件,不提要求”的工作态度和“雷厉风行、令行禁止、尽心履职”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到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讲效率,使职责划分更明晰、责任主体更明确、承担的责任更具体,责任追究更到位。
那么,德州城管该不该扣罚学生的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