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余家媒体为何声讨“黑团伙”院长
(2010-11-28 17: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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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齐鲁网》11月27日报道称,《都市便民报》日前刊登了为市民伸张正义的报道《就诊曙光医院病人难寻‘曙光’》后,25日中午11时许,自称是“黑团伙老大”的青岛曙光医院院长周健带领多名暴徒,携带砍刀、斧头、铁锤等凶器,公然来到本报社肆意打、砸、抢。暴徒行凶过程中,打伤报社五名工作人员,砸毁报社电脑、相机等办公用品,抢夺记者随身财物。记者报警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虽然周健等暴徒仓皇逃窜,但还是被警方抓获。目前,警方正对此案展开全面调查。经过初步统计,此次暴力事件造成报社停止办公四小时,财物损失10万余元。
据相关报道称,青岛曙光医院院长周健,周健还带来六名暴徒,他们分别手拿砍刀、斧头和铁棍等凶器,其中一名男子的腰间居然别着两把斧头。进报社后,不光打人还大肆的打砸门窗玻璃以及各种办公用品。又开始殴打记者,在殴打过程中,周健还宣称自己是黑团伙。被打女记者的项链还被周健抢走。其中一名砍人的暴徒,手持砍人的大刀,将一名男记者砍了足足有六十厘米长,十余公分宽口子。可见,周健等人当时的气焰十分嚣张,不光是打、砸,居然还抢夺贵重物品。
以周建为首的“恶势力”,在报社打、砸、抢的恶行,一度给报社造成了工作秩序的混乱。由于报社办公室的设备和网络被暴徒破坏,整个报社的正常工作被迫停止了四个多小时,在报社全体工作人员的通力配合之下,事发当日下午3时许,报社的正常工作才逐渐恢复。
随即,笔者查阅了《都市便民报》刊登的这篇“就诊曙光医院病人难寻‘曙光’”报道,或许就是便民报的自己将曙光医院的“痛处”给揭露了,所以曙光医院开始“发飙”,但是,笔者觉得最关键的就是便民报在文章的最后有这么一段话刺激了曙光医院:“本报呼吁曾经在曙光医院吃亏上当的市民,敢于站出来揭发曙光医院的黑幕。让更多的市民知道曙光医院的本质。如果您曾在曙光医院遭受欺骗,请拨打本报维权热线0532-8386XXXX。记者将在进一步调查之后,配合相关部门帮您维权。”
时隔一日,一场罕见的暴徒持刀械打砸抢新闻单位的暴力恶行,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公愤。同时这起打砸抢事件,也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80余家媒体门户网站和论坛纷纷转载本报报道,引发网友热议,岛城某知名网站转载该报报道后,十小时之内点击量突破两万次。山东电视台《生活帮》栏目组、《凤凰卫视》、《都市时报》、《重庆晨报》、《南华早报》等新闻单位,在力挺该报的同时,也表示将与该报共同连续报道这起打砸抢事件。广大群众及网民呼吁市南公安尽快查明真相,给报社和被打记者一个交代。
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有合法的采访权,居民有合法的知情权,而且目前正处在打黑除恶时期,凶手竟然敢顶风作案,持砍刀将记者砍伤,砸坏报社财物,可见其行为相当嚣张、令人发指,若这种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严惩,新闻媒体的安全得不到保障,今后还有哪位记者敢站出来讲真话。
若对媒体报道的内容不满,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持刀冲进报社打砸的这种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对曙光医院进行曝光后,一些不法之徒持刀带人闯进报社打砸的暴力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将涉嫌到寻衅滋事罪,按照刑法第293条规定,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闻记者的职业是光荣而又神圣的,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新闻记者因揭露某些单位或个人的丑陋现象,遭到不法之徒的报复,非常令人痛心,对砍伤记者和打砸报社的不法之徒应当绳之以法、严惩不贷,维护新闻媒体神圣的使命,给新闻媒体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殴打记者,打砸报社,无非是害怕自己见不得人的真相被报道出去。俗话说“欲盖弥彰”,曙光医院的行径恰恰说明,记者和报社的行为是正确和必要的。
有网友说:“自称是黑社会的医院,拿什么给无辜病人带来“曙光”。如果曙光医院还有点医术可言的话,那就应该先给自己的院长看看病——这位院长实在病得实在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