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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焦点】—— 6月23日,湖北省政法委一厅级官员的妻子在湖北省委办事时遭到6名警察殴打。殴打持续了16分钟。事后官员妻子神志不清,全身100多处瘀伤,轻微脑震荡。当天,武昌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前往医院看望,称打人纯属误会。
据悉,这些警察的编制属武昌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是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任务则是维护治安秩序,如一旦发生冲击省委大门,有打砸烧等突发事件,则由他们来维持治安。
真可谓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公安便衣把省政法委领导家属当做上访对象给暴打了!而且这事,就发生在光天化日下的省委大门口。”近日,网上热传“打错门”,网友纷纷以“太搞”、“很魔幻”、“生活比小说更有想象力”、“令人发指”发表评论,也有很多网友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据报道称,被打者陈玉莲的丈夫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仕明,为副厅级干部。陈玉莲至今还在住院,她对南都记者称,公安方面的领导来医院道歉时说,打人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被在场者当场反问“领导的夫人不可以打,那老百姓就可以打了?”
报道还称,对着头就是一拳,照着大腿又是一脚……从6月23日上午9点10分到9点26分23秒,殴打过程持续了超过16分钟。施暴的不是“黑社会”,施暴的是人民警察;被打的是一位领导家属,更是一位合法公民。因为是“领导家属”,所以被定性为“误会”。言下之意是,如果被打者是一个上访者,那就是“打对了”,是在履行职责,可以“嘉奖”。据悉,“打人者”,是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任务则是维护治安秩序,一旦发生冲击省委大门,或打砸烧等突发事件,则由他们来维持治安。当维持治安沦为殴打“上访者”时,“暴力执法”的本来面目彻底暴露出来。
读罢此文,笔者也将信将疑,不会弄错吧?没有“弄错”,是“打错了”!是便衣警察一时走眼打错了人,按公安有关领导的说法是“纯属误会”。但如果这次遭殴的不是“领导夫人”,而是一名普通的上访老妇,那么是不是可以说“打对了”?暴力打人也叫“误会”,那容我也“误会”一回,是不是凡上访的平民都可能在被暴打之列?
对此,有网友评论说:问题不在于打人,而在于打错了人,打了领导的家属。以后领导及领导家属靠近政府大院时身上应该挂个牌子——“我有身份,不要打我。”
从这件“打错门”事件来看,首先是政府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哦。我们的党章和宪法都开宗明义地指出,我们各级党政机关干部是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其唯一宗旨。以至于有网友评论说,“打错门”事件中,我们看到警察可以随意地殴打群众,而且容不得你有任何分说和辩解,这样的政府机关那里还有一点为人民服务的味道?古代百姓还可以向巡查的官吏拦车伸冤,如今百姓到政府机关上访告状,不仅被层层“围堵截访”甚至还要遭受毒打,岂不是连旧社会的衙门都不如?
事件发生后,武昌警方的通报中,已对3名民警作出处理,一人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公安机关,另两位民警给予记过处分。警方对这一事件的解释是,“民警肖邦明、郑志强、蒲全鸿在拉扯中行为粗暴,致陈玉莲受伤。”将“围殴”修饰为“拉扯”,真可谓一字千金。中国的官员们都是语言大师,把这一场“拉扯”引发的血案,描述得如同古龙笔下的大侠过招,化掌为风,点到为止,将光天化日下的执法暴力消解为轻风拂面。
什么样的“拉扯”能被伤者家属称为“惨无人道”?年近6旬并右臂残疾、身体瘦弱的老妇如何“拉扯”6名膀大腰圆的警察?又是什么样的“拉扯”会让老妇遍体是伤而对方毫发无损?有在场多位群众围观目击,有完整的监控摄像头全程记录。当地官方为什么不能公布录像,让我们见识一下这种超高艺术的“拉扯”到底是何等情形?
对此,评论员周寿鸿发表文章评论说,制度的衰变是上访者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在法规的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规定扩大了工作人员的权力,有的地方为了个体的利益,原有的制度被扭曲。各级政府理应改变面对上访群体的心态,变越级上访为“越级接访”,变“截访”为“救助”,转变以“维护社会治安”为目的的管理色彩,建立以“救助”为目的的新办法,体现出社会本应具备的人文关怀。
天理何在?法律何在?公道何在?政府信访部门也是为人民服务的,管理治安的门卫也不是过去的“衙役”,作为公安机关派驻的便衣警察更应该遵纪守法,岂能对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妇拳打脚踢?
笔者不禁要问,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在为谁而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