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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政治地位”是公民

(2008-01-04 15: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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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纪实

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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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随笔

杂谈

【社会话题】

 

农民的“政治地位”是公民

 

                                             ■高 峰

 

    人与人在茶余饭后交流的时候,往往是多了一个话题,那就是在当今的社会,人有了经济头脑,才有了经济地位,人有了政治头脑,才了政治地位;当有了经济地位,那么就想在自己的头顶上扣上个政治帽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有了政治地位的人在老百姓的眼中那就是一个响当当的“官”,是一个有权力的官,有官位就有权位,有官有权就有了自己创造的经济地位。

    老百姓——农民,一个不是一个很起眼的名字;民工,一个令人视为低贱的社会职业称谓;村民,一个经常见诸报端镜头的事件背后的见证人。家中的那一亩三分地就是老百姓的经济地位,而在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上却无法发挥自己的经济头脑来创造自己的经济地位,麦苗还没露头,让具有“政治地位”的人物却在老百姓的那一亩三分地上创造了自己的“经济地位”。

    但是人们往往疏忽了一个焦点,所有涉及到农民的事情,在“经济地位”与“政治地位”之间,不是农民的权利,而是公民的权利。农民是以自己的“政治地位”公民的身份来创造自己的农民身份的“经济地位”。

    “官”坐着大奔驰,由于车速过快,将雨后留下的洼坑泥水喷溅在路过此处的农民身上,农民顺便大声说了一声:“开车不慢了点啊。”却没有道歉的回音,换回来的身上又多了两个泥巴脚印,脸颊上多了两个血红的手印。

    这两个泥巴脚印,两个血红的手印,是政治地位的攻击,还是经济地位的奢侈。农民心里就是觉得你开车速度快,衣服虽然不值钱,但是你得说句公道话吧。

“官”打了农民后,农民又打了“官”,“官”丢下一句话:“有种的你给我等着。”一个电话,一会儿,派出所的警车拉着警笛来村里抓人,用“官”的一句话:“先抓起来拘留几天再说!”。难道“官”打农民就行,农民还手就不行吗?难道在法制社会,民真的不敢斗这些腐败“官”吗?谁都知道打人是犯法的事,可是在法律面前,“官”的公民身份与“民”的公民身份形成不了等号呢?

    农民被“官”打的构成重伤,农民去派出所问问为什么不抓人。民警说:“不抓人怎么着,有本事你告去!告不下来连你一块抓进来!”农民的唯一的心愿就是你把在农民身边整日无事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难道农民真的愿意去告吗?

    农民的女儿大学毕业,被人事局分配进机关单位上班,却让“官”把人家的人事档案调了包,把自己的亲戚安排进了机关单位,自己成了一个建筑公司的临时工,成了一个响当当的农民工。当农民再到机关单位咨询时,却以扰乱机关办公秩序,冲击机关单位等罪名将农民刑事拘留。

    当笔者在采访时,在得知一个农民被“官”打进医院,构成轻伤。儿子去上访,每次都被拘留。“官”还整天逍遥自在骂大街时,笔者气愤至极,以农民是自己的亲戚,走进了政府机关。

    当镇纪委书记坐在我的面前时,口口声声地说:“这样的事情太多了,管不过来。”满嘴酒气的派出所的负责人见了笔者,理直气壮地指着笔者的鼻子说:“你记者怎么了,你知道你在哪里吗?!还什么亲戚,狗屁亲戚,我照样把你抓起来。你信不信?!”

    当县委主要领导,还有县公安局的局长坐在我的面前,听我把“官”打人的事情经过陈述了一遍,以及在镇里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局长气的脸红脖子粗:“抓,抓,抓,一个也不放过!”农民从病床上下来给笔者跪下的时候,笔者在想,如果我不以农民亲戚的身份,是不是还是要重复那句“这样的事情太多了,管不过来。”假如笔者是一个农民,事情又是怎样呢?

    ……

    在法律面前,不管你是一个“经济人物”,还是一个“政治人物”,你永远和农民一样的身份,那就是中国的一个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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