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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昨天,广东东莞市乌沙环南路上一名男子用砖头追打运钞车,之后被押运员开枪射击,男子倒地身亡。目击者称:运钞车曾撞到该男子且没有道歉。男子才追砸运钞车。当地警方派出刑侦人员到场处理,事件起因及经过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运钞车和人的血肉之躯比,哪个更坚固,这是无需思考的答案。在交通道路上,车辆之与人,强弱之势分明。就算有人拿着砖头追赶车辆,司机只要加一加油门,也会将人甩开,绝尘而去。然而,东莞的运钞车没有这样做,押运员在劝阻无效之后,选择了开枪,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死在了特权之下。
对,特权。因为运钞车是武装押运,押运员常常是荷枪实弹。运钞车上涂有几个大字“武装押运,靠近危险。”仿佛所有靠近运钞车的人,都有抢劫钞票的嫌疑而被击毙。只是,任何特权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枪是一种危险的武器,因此,对枪权的管理使用在我国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即使是人民警察在执行任务,使用枪械时,也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与程序,比如人民生命财产受到犯罪分子严重威胁;比如人民警察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比如鸣枪示警后,犯罪分子依然没有中止犯罪行为;等等。那么运钞车的特权界定在哪里?!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现行城市发展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车多,人多,形成的车流人流,注定了一些有特权的车辆和人与普通行人和车辆相伴而行,发生车与车,车与人,人与人的事故摩擦和纠纷难以避免。如果不对特权车和拥有一定特权人的权力加以限制,拥有特权者必然会利用或者借口特权而行使暴力,如此这般,我们每一个无辜的人都有可能成为特权的牺牲品。
目前东莞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无论如何,这是一件可以避免的不幸事件。死者已矣,留给亲属是无比哀恸,留给社会的应该是思考与行动,决不能让特权随意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