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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兰和不是我教过的学生中最优秀的,但绝对是优秀的。他的优秀就在于――他不以老师的是非为是非,喜欢思辨。在学生时代,他留给我的印象,除了思辨,还有偏激。其它的印象似乎很模糊。
似乎只记得,当我以老师的权威强迫他接受我的观点时,他总会嘿嘿一笑。我知道这嘿嘿一笑背后是不以为然。那时候,年轻气盛,加之自己对课堂的把握,还有一些幼稚的地方,总是希望自己的权威,让学生仰止,因此不喜欢学生的质疑。
随着教学生涯如流水,时光一天天地流逝。风吹华发,课堂上越来越挥洒自如,却总是有点遗憾,感觉学生跟不上自己的节奏。这就是学生的个性。当学生缺乏个性思维的时候,一堂课就成了老师的独角戏,遗憾原来是因为教到美处很孤独。于是,就常常想起像兰和一样有个性的学生来。
就是在这么一种情愫中,在那么一个傍晚,快递哥给我送来一本书,兰和的《围观时代》。《围观时代》记录的是兰和代理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诉张显案的过程,药家鑫案之于我,也算是起了一点微澜,那时候我写了一篇时评,批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梅谨的“弹钢琴”式的激情杀人论调,引起了李教授的不满。因此,我一口气,将兰和的这本《围观时代》翻了过底朝天。
有人说,在律师这个群体中,兰和可以算一个“死嗑派”。曾经我也有这个看法,在江西、湖南等地讲学的时候,我曾点评过律师群体中的“死嗑派”与“维权派”。从兰和代理的云南巧家赵登用案,药家鑫之父诉张显案还有李某某强奸案,兰和似乎总是在一种不可能中探寻着某种可能。读了《围观时代》,却有了另一种看法,兰和不是“死嗑”,而是执着。
当今社会,一切皆有可能。如果说真相只有一个,而一切又皆有可能,我们就应该寻找那个真正的可能。山穷水尽疑无路,柳岸花明又一村。只有不断的思辨与质疑,法律才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进步,人们的安全感才会越来越强。否则,苏格拉底的悲剧,就会因为一部法律的漏洞或者司法过程的不完善,而降临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头上。这就需要许许多多如兰和一样律师们的执着,推动法制社会的进步。
于是,我想,作为律师,或许需要的就是思辨和偏――激。偏激,可以理解为律师的职业道德或者职业条件,偏袒着他的当事人,熟练地应用法律充满激情地进行辩护。
于是,我想,作为老师,应该鼓励学生思辨,和宽容学生的偏激,从执着的角度,解读学生的偏激。因为或许有一天,正是学生的某些个性,在他以后的人生中,才会多姿、多彩、多方面地超越他自己,也超越老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期待看到兰和更多的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