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这个讨论题,就有家长反对:“孩子上了大学还不放手,家长实在是没事找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观点是对的。孩子此时一般已年满18周岁,宪法规定已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是国家公民了。不需要再管了。那么为什么出此题来供大家讨论呢?
背景1:孩子刚上大学,面临着诸多的适应与转变。一是学习方式和方法—如何从被动的学习向主动学习适应,从而形成独立思考能力和自治学习能力的转变;二是如何从家中的众人呵护向与他人平等相处适应,从而形成与人协调、和谐相处能力的转变;三是如何从完成高考目标向树立职业意识、制定职业规划适应,从而在大学阶段形成职业能力转变;等等。而我们的孩子大多数在生理上早熟,而在心理上晚熟。因此,在大学阶段遇到种种不适应或挫折,不能很好的调适自己,又没有很好倾诉对象纾解内心苦闷,逐渐形成心理问题,最后成为问题学生。
背景2:放手与否的核心是怎样使孩子在大学阶段培养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认同主流价值观,形成正确的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从事本专业的能力,成为某方面的高级人才。
背景3:此命题并不是非此即彼,其中具有辩证关系。每个家庭的教育都有其特殊性,如果从各个家庭的角度来论述,并从中得出一般性,就具备指导意义了。
背景4:放手与不放手都有典型例子:
放手型:期末某日,正在开教研室主任以上干部会,研究学生实习与就业相关事宜。一教研室主任接到电话:
喂,你好。
你是某某老师吗?
是我。
我孩子叫某某某,在你学校某专业读书,该毕业了你们给安排哪儿工作啦?
我们没有这个学生啊?
不对,是我亲自送他上学的,怎么没有呢?!
(我说,别接了,你马上去查,丢个学生还了得?)
事后,该教研室主任对我说请事情原委:这学生确实来报到并注册。可没过一周就退学了(伪造了家长签字)。可向家长说,是学校派到广东实习了,这几年家里都以为孩子在学校完成学业,每年都给孩子拿学费。
不放手型:某君,市里副局级干部。孩子在我院上学。孩子喜欢英语但因总成绩不够英语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到国际贸易专业。上学时见到这孩子,爸爸介绍这是Z叔叔,可孩子一声未吱,爸爸面红耳赤。第二学期开学时,爸爸来电话说孩子要听英语专业的课,求我安排。我说你让孩子来找我就行。过了一周,不见踪影。给他爸爸挂电话,当天孩子来了。我问孩子几个问题,嗫嗫嚅嚅,没有一个问题有明确回答!事后了解,孩子的一切事情都是家长代办的。考虑到孩子喜欢学英语,我将孩子父母请来,向他们推荐国外一所大学,适合孩子的兴趣和程度。结果妈妈的一句话:我舍不得,离开我孩子不行!让我哑口无言……
以上两个例子有些极端,但充分说明放手与不放手的弊端,但是该怎么做?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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