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发芾专栏
(《中国经济时报》2009年6月26日)
中国古代,传说一种叫做獬豸的神灵动物,具有明辨是非的超常能力,它似羊非羊,似鹿非鹿,头上长着一只角,俗称独角兽。古代的书籍中都说,獬豸能听懂人言,对不诚实不忠厚的人就会用角抵触,它见到别人在争斗,则用角去触那个不正直的人;听到别人在争论,则去咬那个不讲理的人。在中国古代,獬豸成了法律与正义的化身,御史等执法官员所戴的帽子被称为獬豸冠,有些朝代执法官员的衣服上还绣有獬豸的图案。繁体汉字的“法”偏旁的“鹿”,表示的就是神鹿獬豸。
法学家认为这种说法,是古代神裁法的遗留。
说到神裁法或者上帝的裁决,西方中世纪宗教兴盛时期,非常普遍,期间产生的种种故事,在今天给人笑料的同时,也足以给人启迪。
法律是干什么的?通俗地说,有两点,一是查明真相,二是定分止争。查明真相不是法律的终极目的,它是为定分止争服务的。但是,定分止争也不一定必须要查明真相,因为人类技术手段的限制,总有一些事实真相是法律无法查明的。在无法查明真相的情况下,如果用其他方式能够定分止争,法律的目的同样也就达到了,当然,正义不正义是另外一回事了。
并不是所有的真相都能够被查明和还原,这是人类理性的局限。人类做不到的,上帝可以做到。人们无法弄清真相,至少无法使他人相信真相是什么的时候,就诉诸于上帝,让上帝来裁判。最常见的神裁法有烙铁、沸水以及水淹法。烙铁法,是蒙上被告的眼睛,在他的前面放上烧红的犁头,让他光着脚从这里走过,如果没有踩到犁头,就是清白的,或让被告把烧红的铁条捏在手中,烫伤就是有罪的,否则就是无辜的;水淹法是把嫌疑人扔进池塘,沉下去的是清白的,没有沉下去的则是有罪的,不管有罪无罪,都难逃噩运;沸水法,是让嫌疑人把手伸进滚烫的沸水,不被烫伤的是无罪的,烫伤的是有罪的,等等。
神裁法最常用于通奸之类性犯罪方面的指控。在中国传统中,一向认为“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否则很难判断奸情的虚实,至少不能让他人相信这种指控。在西方中世纪,这类指控者无法提供证据,但被指控的人也无法自证清白的案子,就交给上帝裁决。欧洲历史上贵为王后的女人,一旦遇到通奸的指控的时候,也不得不以烙铁或沸水来洗刷自己蒙受的耻辱。公元前858年,加罗林王朝的国王罗塔佴打算甩掉不能生育从而无法给王室带来继承人的妻子的时候,就指控她犯有种种奸情,王后不得不请她的家臣用沸水法证明自己的清白;887年,另一位加罗林王朝的国王胖子查理,指控妻子与主教通奸,王后从火红的犁铧上走过而没有受伤,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但是,她还是被迫引退到修道院去。
在DNA技术没有发明的时候,亲子纠纷更是无法查清的难题。11世纪晚期,一位妇女带着两个男孩来到诺曼底公爵罗柏特·库尔托斯面前,声称她与伯爵经由风流韵事而生下两个孩子。伯爵拒绝承认,这位女子就用神裁法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她握着烙铁,却一点没有受伤。伯爵不得不接受上帝的裁决。在那时,甚至王位继承这样的大事,有时也取决于神裁的结果。如果王后被指控与人私通,有继位权的王子血统被怀疑,没有人能够说得清这些事情的时候,就只好听听上帝怎么说。1218年,瓦尔泰格的因佳手握烙铁,证明她在丈夫去世后所生的私生子确系国王哈康三世的儿子。这个母亲用这种不名誉的方式为自己的儿子争来了王位继承权。因为私生子问题是那样的麻烦,以致那时的斯堪的纳维亚的许多法律都规定,凡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争议的孩子的母亲就有义务接受烙铁或沸水的考验,接受上帝的裁决。
今天看来,这种诉诸上帝的判决,形同儿戏,不能保障查明真相,也不能保证公正,它与抓阄有什么区别呢?但是,如果没有更好的办法可以弄清事实,而人们又普遍信奉上帝的公正性的情况下,这种办法既然可以定分止争,那么也就不失为一种解决争议的办法。这些办法虽然被认为是冥冥之中的上帝的判决,但是,谁也无法排除在程序设置中的人为干扰。神裁法中用于指控教会人员的面包和奶酪裁决法就让人忍俊不禁:在圣坛上放一些面包或奶酪,被告先念一段咒语,祈祷,吃面包和奶酪。如果他有罪,上帝就会塞住他的喉咙,罪人就会被面包噎住;如果没有被噎住,就是清白的。可想而知,没有谁真会被噎住。因此,即使它能够终止纠纷,也仍然不能维护公正。
神裁法是在人类科学和理性的力量既无法解决查清真相的难题,而现实又必须要为纠纷找出一个解决办法时,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当有了更好的办法时,它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不过,人类的科学和理性永远是有限的,任何时候都有无法查明的真相,因此,神裁也不会绝迹,比如,当无法查出作案者,或者无法洗清罪名时,有人就会发誓赌咒,发誓与赌咒也是神裁法的一种。当一个被怀疑为小偷的人,发誓说,苍天在上,谁偷东西,天打雷劈,你还会坚信他是小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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