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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案能否阳光化?
梁发芾
关于邓案,我已经不想再说,但是不得不再说点。
我之关注于邓案,实在出于良心和义愤。我之文章和签名,都是为了让邓女尽可能得到公正的对待。虽然有评论说,在追求法律的公平与营救涉案的女子之间,一定不可能完全合拍。但是,我始终认为,在我的心中,这两者是一致的。只要一切公布在阳光下,法律就基本上公正,而在阳光下,邓女也就得到了公平对待,人们的“营救行为”也就达到目的。
问题是阳光在在哪里。
有人说过,没有真相,证据才是真相。或者说,没有证据就没有真相。官司确实就是这样,这是法律的公平,也是法律的遗憾和无奈。如果没有证据让人们能够证明你说的,那么,法律上就不认可。所以,关键是证据。
而让人莫名其妙的是,21日律师提出的封存内衣内裤的要求,未被采纳;等到采纳后,已经被清洗,证据已经被消灭。
对于两位律师,无论公开的媒体还是网上,都有质疑,有些认为是炒作。有的认为不成熟,不老练。不管怎样,有一点我深信不疑:律师不是鳄鱼,又没有受过艺术表演的专业训练,他无法随时挤出眼泪。律师的流泪,就是冤情的铁证,虽然法庭不采信这个证据。还有一点,两位律师的做法意义重大,就是把重大证据的内衣内裤问题提出来,而这一点,警方居然一直无所作为,再次证明警方的令人惊异的“疏漏”。
两位律师已经被邓母解除委托。这一点,出乎意料,但也在意料之中。不但证据在他们手中,而且人也在他们手中。我完全理解邓母的艰难。不要责怪她。她不容易。并非人人是邓玉娇,能够奋起一博;其实就是邓玉娇,也是在情急之时奋起的。现在,邓母不过鱼肉而已,现在要救女儿心切,而以后全家人还要在这地面求生人人都知道小小老百姓求生是什么意思。
杨佳的案子里,警方给杨佳指定了一个律师。这个案子是不是这样,我们不得而知。如果那样,我看,真相也就永远没有了。
今天的《南方都市报》还报道,律师接受该报的采访时说,“昨日,律师夏霖否认了邓玉娇在休息室受到性侵害‘性侵犯的第一现场在水疗室’,而对邓玉娇实施性侵犯的也不是邓贵大,应该是黄德智”。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05/0523_17_1170792.shtml以前我们听到的都是警方的说法,从来没有从邓玉娇方面的说法。这是唯一的来自邓玉娇方面的说法。黄德智在那里到底做了什么,成为重大的疑问。但是,黄德智这样重大的嫌疑人,现在在哪里,谁知道吗?
唯有将一切放到阳光下,才能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