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多残酷也不是报复社会与他人的理由

标签:
《残酷的青春》沈睿姚锦云 |
分类: 读书 |
如果不是看到沈睿的《残酷的青春》,我根本不记得1982年1月10日发生在北京天安门前的驾车撞人致死致伤事件,即使在当时,这一轰动性的事件也没给我留下多深的印象。
这个事件是这样的:“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原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一场汽车驾驶员姚锦云因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罪,已被依法判处死刑。”“法庭认为,被告人姚锦云对本单位领导有意见,不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竟目无国法,无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公然在天安门广场驾车向密集的人群冲撞,致使在场无辜群众5人死亡,19人受伤,罪行严重,必须依法严惩。”
天安门向来是新中国的象征,在这里发生的事件从来都带有政治色彩,不过这个事件不是,就是单纯的公共安全事件,但是,因为发生在高度敏感的场所,不可能不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可是,时间是冷漠的,不管多严重的事件,三四十年足以让它湮没在人们的记忆中,当事人也只有她的家人及最好的朋友才能记得,比如沈睿,她永生难忘这个好友——血案制造者姚锦云,所以才有了这个《残酷的青春》。
我是在某公号上看到沈睿这篇回忆性的长文的,因为很多评论的叫好才跟着看了起来,可是看完之后很是迷惑:作者一直在回忆过去与故友的友情却一直未提姚锦云何以犯罪的动机,给人的错觉是姚锦云之死是那个时代造成的,这就难以令人信服了(作者多次诉说国内的不自由,已经无法喘息了,发展到后来她1994年出国)。无论一个人遭受多大的委屈、冤屈,他(她)都没有理由去伤害无辜者以泄私愤——想想近年来发生了多少社会报复性的案件吧。姚锦云因为受到单位领导的性骚扰,她的复仇对象的应该是这个领导(车队队长),可她一怒之下竟然驾车到天安门前撞死撞伤那么多人,这怎么能让人同情她呢?通过作者的讲述,姚锦云是一个健康性感、大胆直率、热爱生活的人,根本没有一丝做出极端行为的动机,这一性格与行为的反差不做解释无论如何也是说不通的。作者在文中表达的全是对姚锦云的忆念之情,对她的犯罪及后果全无谴责之意,哪怕替她表达一下悔过之意呢?这可不是篇首写一句献词就行了的;而且,全文根本没有表达出“仅以此文献给那些一九八二年一月十日金水桥前死去的人 愿他们的灵魂安息”的意思来,一直在叹息自我的青春。我觉得她应该写一写对好友这一不理智行为的惋惜并道出其何以闹出惊天大事的原因;结果呢,没有。尽管我理解她友情的真挚,如果是私密文字也行,可你这是发表出来给人看的——再真挚深厚的友情面对生与死的时候也该有个正确的态度,否则对当年死伤的那十多位群众以及家人也是不公道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