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水浒(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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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武松母夜叉孙二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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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归来为兄报仇一节写得惊心动魄,读者跟着武二郎快意恩仇了一回。武松何以为后世敬仰留下万世英名,不是他打虎的神勇,也不是江湖上的义气,主要是他自主正义完成的这一孝悌复仇之举。
古时的官府执法本来就是意气用事,既可因私枉法也能为好人开脱。武松杀死二人得到社会的认可,从上到下都为他开脱打点,最后判个杖责发配的轻罪。这个案子前后历时两个多月,不是程序上的审慎,而是交通的不便。北宋时,杀人重罪的审判权在“最高法”,由山东的阳谷、东平到东京汴梁(开封)一级级上报,得到回执到宣判都耽误到了道上。
我注意到北宋的“法制”,一人犯罪邻里也跟着吃挂落,不问罪也得被禁在官府回不得家(当年武松老惹官司武大不就老“随衙听候”嘛)。何九叔等一干邻里(作者为什么把这几个不重要的人物安排了名姓呢?)在县衙里禁了两个多月,这搁现在就是拘留,这些人回不了家,生意做不成,也不会有经济补偿;没办法,这就是那时的法律。
武松被刺配孟州,路过十字坡,遭遇母夜叉孙二娘。
张青孙二娘这两口子干的是缺德遭天谴的事,用蒙汗药麻翻路人做包子馅,就这样的人怎也配称好汉?瞧瞧孙二娘的画像:“门前窗槛边坐着一个妇人,露出绿纱衫儿来,头上黄烘烘的插着一头钗环,鬓边插着些野花。下面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钮。见那妇人如何? 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蠢坌腰肢,棒锤似粗莽手脚。厚铺着一层腻粉,遮掩顽皮;浓搽就两晕胭脂,直侵乱发。红裙内斑斓裹肚,黄发边皎洁金钗。钏镯牢笼魔女臂,红衫照映夜叉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