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读《双城记》是文学爱好者的一大缺憾
(2018-01-13 22: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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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双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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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绷紧着心看完了狄更斯的《双城记》,这本书太好了,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名著呢!
《双城记》的艺术性极高,情节跌宕起伏,急徐有秩,先把读者抛上浪尖,一段平静之后再坠入谷底……
小说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与历史契合,人物的命运与其相随,前因后果的铺垫非常巧妙,情节安排极具匠心,艺术技巧绝对是大师级的水平!
第一卷是去法国巴黎营救马奈特医生回英国的经过,读者悬着的心终于落地;第二卷可以说是“平静的幸福生活”,但是查尔斯.达内一出场是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的,等待他的几乎是难能逃脱的死罪,结果虚惊一场,无罪释放,与马奈特一家相识,后与露西恋爱结婚。在这一卷里,小说在两座城市(巴黎、伦敦,故名“双城记”)交替展开,所有的人物全部次第出场,场景变换自然,人物各有特点(我觉得次要人物比主角写的更出彩,简单几笔就勾勒出了形象,比如杰里.克伦彻)。第三卷把达内再次抛入风口浪尖,这次更加凶险,成了法国大革命恐怖时期的死囚,读者的心又提到嗓子眼了!马奈特一家也奔赴险区死地开始营救,达内先被救出,读者刚要松一口气,他又被抓了进去,这一回可是谁也救不了他了!卡顿,一个吊儿郎当的人,把达内救了出去,自己顶替达内走向了断头台!谁会相信一个人会为另一个并不相干的人、而且是“情敌”替死?可是,在狄更斯的笔下,这一难以置信的事写的令人十分信服,使人们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确实能发生这样的事,确实有这样大义凛然的人!
卡顿在伟大的爱驱使下一步步精心设计,最后用生命完成了自身的救赎,变成了一个英雄、一位义士!是的,整部小说体现了一个“义”字:达内去巴黎救管家是义,银行家洛瑞对马奈特一家体现着义,女仆普罗斯小姐既义且忠,卡顿更是大义。
马奈特医生蹲了18年冤狱精神备受摧残而崩溃,康复复发再康复再复发,艺术地真实再现了一个人在那种磨难下的精神状态。小说中体现的政治真实表明了狄更斯的态度,贵族对贫民的剥削压迫太残暴了,因此遭到极端而扩大的报复,大革命的恐怖是物极必反的结果,是阶级仇恨反弹性的爆发。
《双城记》依旧保持了狄更斯幽默犀利的风格,但绝无《大卫.科波菲尔》的拖沓冗长,很多描写极具特色。我摘取两段,是小说刚开始不久对杰里.克伦彻(即文中的信使)的描写:
“信差放松辔头,让马儿缓步往回走,还不时停下来在路边的小酒店里喝上一杯,可是一直做出讳莫如深的样子,还将帽子低压在眉间。那顶帽子和他的眼睛十分相称,眼睛的表面黑溜溜的,但颜色和形状都很浅薄,而且也靠得太近了——仿佛生怕隔得太远,就会被人单个逮住,查出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似的。他的头发就像是铁匠做的活儿,根本不像一头头发,更像是牢牢钉在墙顶的铁蒺藜,就连跳背游戏的能手,也会望而却步,把他看成世界上最危险的人,不敢从他身上跳过。”
再看关于王公大臣奢侈生活的描写:
“大人能够毫不费劲地吞下许多吃的东西,因而有些对他不满的人尖刻地认为,他是在以相当快的速度吞食着法兰西;不过,他早晨喝的这杯巧克力,连同厨子,如若没有四个壮汉相帮,那是无论如何也灌不进他的嗓子眼里去的。是的,要把那不胜荣幸的巧克力送入大人口中,得用四个壮汉。这四条汉子浑身上下都装饰得金光灿烂,他们的那个头儿,也遵照大人提倡的豪华派头,认为衣袋里若是少于两只金表,就会活不下去。第一个壮汉侍从先把盛有巧克力的壶捧到大人跟前;第二个用他随身带来的专用小勺子调搅巧克力,使之起泡沫;第三个献上那备受恩宠的餐巾;第四个(就是有两只金表的那位)则把巧克力从壶里倒出来。在大人看来,这些侍候他喝巧克力的侍从是一个也不能少的,否则他就不能在这令人羡慕的天下雄踞高位。要是他喝巧克力时只有三个人侍候,这种不成体统的场面,就会在他的家徽上沾上深深的污点;如果是两个人侍候,那他就得一命呜呼了。”
回到此书的第一页,那段有名的开篇语概括性极强,两个极端共存于社会,也就是两个阶级必然要发生激烈的冲突,只能用鲜血来洗去彼此间的深仇大恨(看看小说中的德发日太太就明白了)——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因而一些吵嚷不休的权威们也坚持认为,不管它是好是坏,都只能用‘最……’来评价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