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体育场晨走回来,吃完早饭,坐9路公交去黎明湖,参加大庆晚报组织的“千人走湖大赛”。
每个参赛的人签个字,就发给一件绿色半袖衫,看来就是没报名的也可以跑这儿凑数啊。半袖衫的前面印俩小字:硒萃,背后是:普及全民科学补硒——大庆晚报。
我看了一下现场的人数,号称千人,估计也就几百人的样子,绿压压的一片。大庆电视台的一个男主持人开场白,接着是赞助商致辞,最后是晚报的一个女副主编念稿“开走(8:36)”,绕湖两圈。
黎明湖周长约4KM,两圈是8KM,而不是主持人号称的10KM——以少称多乃吾国传统,上可追溯到“兵不厌诈”。比赛设三个奖项,前6名一等奖,顺延20名为二等奖,再顺延30人为三等奖。
既然是走湖,规则要求是不许跑的,但一些人走着走着就跑了起来,显然是冲着那奖去的。这样的情形早在预料当中,而这样的比赛也不可能严格执法,凭那二十来个志愿者也管不住那些不遵守规则的人。有二十多人跑到我的前边去了,其中还有两个年龄很大的老者,看着他们猫着腰走一段、跑一段的样子,我心里既好笑又替他们悲哀。
我不管别人走还是跑,走我自己的,70分钟走完两圈(9:46)。
到了终点,有几个人跟组织者呛呛有人跑的事,对方安慰说第一名已取消了成绩,又说这样的比赛没那么正规,也就没必要太较真儿了。
要我看,以后再走湖就取消不许跑的规则,只要你不搭车、不抄近,咋快没人管你,也就没这种事了。这样的活动主旨在于提倡引导强体健身,奖不奖的并不重要,再说了,只要走完两圈,人人不是还有份纪念奖(一块硒皂和一管牙膏)吗?
这次几百人的“比赛”,如果真的凭走的话,我肯定能进入前三十,也就是说能得到奖品的。我一走完就离开黎明湖去公交站坐车回家了。
我想起了“长走”,自己曾有计划地作了九次长走,长走的规则中有“三不”:不跑步、不饮水、不进食,而且是靠自觉,无人监督——长走起源于日本,我相信日本人能做到这“三不”,在我们中国还尚需时日,除非不设那奖;可是,如果不设奖还会有这么多人参加吗?人数过少赞助商还会有热情吗?没有赞助,这样的活动还会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