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沈从文
(2013-12-21 2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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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边城》《媚金豹子与那羊》《虎雏》文化 |
分类: 读书 |
看完沈从文的一本中短篇小说集《虎雏》,傍晚时分,以名篇《边城》掩卷全书。
我在当学生的时候看过电影《边城》,感觉到的是清幽的凄美,然后找来原作,觉得电影没把翠翠和爷爷(外祖父)的心理完全地表达出来。
这次应是重读,这篇小说值得反复阅读,每次阅读都是一次美的欣赏。读这样的作品,感觉时间像溪流一样流得非常缓慢,能让人静下心来细细地跟着文字一起去浮游——这在当下是很难找到的感觉。
沈从文的小说我读的不多,不过,仅仅一篇《边城》,就能见出其大家的地位。我的记性不好,看过就忘,但《边城》不会忘。
《虎雏》这本集子里“佳作”并不多,可以一看的有:《三三》,有《边城》的味道,在懵懂少女的心理刻画上与自然融和在一起;《神巫之爱》像是史诗的笔法,权当民俗去读吧;《灯》的篇名在我看来不如改为《老兵》更切题,头与尾若无引述的引子会更好些。
说说《媚金豹子与那羊》。我猜它是以苗族的一个传说改写成的小说,说的是苗女媚金与青年豹子山歌定情后,相约傍晚出星星时在山洞里相见。当地的习俗是男子须携一纯白小羊羔去相会,豹子遍寻羊羔,不是大就是非白,为了找羊直到天快亮了才到山洞,而媚金以为他负约了而把刀捅入自己的胸膛,豹子见状也以刀刺胸而殉情。
沈从文做这篇小说时26岁,身在上海,感叹这样的爱情早已不存在了:“白脸苗的女人,如今是再无这种热情的种子了。她们也仍然是能原谅男子,也仍然常常为男子牺牲,也仍然能用口唱出动人灵魂的歌,但都不能做媚金的行为了!”我明白作者的意思,于今而言,现代人的所谓爱情要么发傻,要么实际得俗不可耐,焉能奢望有苗女的真挚?
我并不欣赏这篇小说,但喜欢那文笔,古意十足,很有美感,如“听到摇橹的声音觉得很美是有人。觉得雨声风声觉得美的也有人。听到小孩子半夜哭喊,以及芦苇在小风中说梦话那样细细地响,以为美,也总不缺少那呆子。”、“天是渐渐夜了。”等等,保留了很古的意境。你像“捉摸”在他那个时代曾是“摸捉”,类似例子很多很多;这样的特点几乎每位现代作家都有,包括鲁迅。沈从文的作品属于他那个年代,今人读起来会感觉别扭,语句像是不通顺似的,只有读的多了才渐渐适应。
在读此书期间,想起沈从文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印象颇深:因为受过颠沛流离的苦,所以能忍下后半生遭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