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狗
(2012-04-05 12:20:44)
标签:
狗养狗哈尔滨养犬条例杂谈 |
分类: 随笔 |
昨天去市场买菜,看到一个人牵着一条狗走过来,我一瞧见那狗,“这不是藏獒吗?”刚一出口,就见那狗呼地一下冲我扑来,主人赶紧拽紧拴狗的链绳,它还挣扎着呜呜地想向我发起攻击呢。
这条狗我是见过的,似有几分獒的血统,对人总是不理不睬的。这家伙咋这么大火性呢?狗的主人跟我歉意地解释说:“它之为你叫它藏獒了,它一听人这样叫它就生气!”我一听乐了,呵,这狗还懂人话、会发火,真有意思!主人责怪地拍了两下狗的嘴巴,意思是人家那是夸你呢,咋不知好歹呢?
这事太有趣了,我不明白的是这狗为啥忌讳“藏獒”二字呢?是庸为受过藏獒的欺负伤了自尊,还是庸为作为藏獒的杂种而自卑?
一路走着,我一路琢磨这条狗的心思:俺和主人好模样儿地走着,有个讨厌的家伙管我叫“藏獒”,这不是骂俺呢吗?他肯定是笑话俺不是真的藏獒才故意埋汰俺,俺不咬它咬谁?俺虽不是纯种藏獒,可也不是熊包,真跟藏獒比试比试俺未必输给它!要不是俺的主人拽着俺,俺就会让那人知道知道俺的厉害!看哪个还敢再管俺叫“藏獒”?俺不是藏獒,胜似藏獒!
这狗是生在大庆,要是在哈尔滨就成了要被处理的非法分子了。我从网上看到,哈尔滨爱狗的人集会抗议政府“一刀切”的《养犬条例》,为自己的“孩子”——大形犬——争取生存权。我喜欢狗,很理解这些爱狗如子的人们,他们打出的旗号得到了声势不小的呼应。理智上我认同城市里不该养狗泛滥,感情上真是不忍心看到那些可爱的狗们将要遭受的悲惨命运——条例里所谓的“自行处理”,其实不是送人就是卖掉,最终,它们的大多数得进狗肉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