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的败笔之作——《晨钟响彻黄昏》
(2011-11-12 22: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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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迟粉开出的书目中,我早就知道迟子建有部长篇小说,《晨钟响彻黄昏》,一直没有找到,数日前居然在公司的网上图书馆觅到了电子版!
两天多一点的时间,看完了此书,困惑不已。
这部小说大改迟子一贯的 “大兴安岭上小女子”的文风,写的是城市、大学、老师、画家、女贼。
小说第一章是以男性第一人称写的,假如掐头去尾,一点也看不出这是迟子建的作品。我的感觉这是她想初次尝试这个生活圈子,感觉很陌生:一个大学老师怎么会狂热地爱上一个女贼?一个农村女孩子怎么会有同性恋倾向并自杀?
第二章是女生刘天园的自述,日记体。我又看到了迟式风格的影子了,这一点在 伍老太太的话语里尤其明显,难道这跟女性叙述角度的转换有关,还是我个人的感觉?这一章的末尾我又迷惑不解了,刘天园怎么像被催眠了一样竟然同意大胡子博士的做爱请求,她不是有同性恋倾向吗?
第三章是以冷静的第三人称写的,冷得让人颤栗。选择撞车自杀的刘天园没有死成,变成一个失忆的精神病人被送进精神病院。王喜林(天园的同事、领导兼痴情者)与宋加文(天园的老师)每周都去看她,她根本没有好转的迹象。精神病院的一个禽兽医生的强暴使她恢复了记忆,她实施了第三次自杀,这次她成功了,将自己送进了天国——可怜的姑娘!精神病院的另一个医生与王喜林共同努力,最终将精神病院的禽兽医生和包庇他的院长送进监狱——这一段写的潦草牵强。
第四章是一个父母离异的小男孩的“心里话”,读着令人难过。他跟着母亲,而母亲有时将他撇在家里去跟情人看电影、应酬;他去父亲那里,也经常是一个人关在家中。他的伙伴是一只猫——本本,最后,他跟猫一道被恶人从高楼坠送进天国……
写这部小说时,迟子建刚满三十岁,文笔已显老辣之态,可她选择了这样一个“俗艳猎奇”的题材,我觉得这不适合她。
这部小说里最不合常理的人物就是宋加文,为一个女贼痴狂已不可理解,而对儿子的死没有多少痛苦(正因为他雪天追机、夜不归宿导致孩子的死亡),依旧故我地“鬼混”、“思念”远走高飞的女贼——这太不合情理了,不合他的身份啊!他的前妻也是同类货色,孩子死了还有心思结婚,而且是和有杀子嫌疑的人!
迟子建在这部小说里一下子写了好多没有责任感的人,她这样写难道是为了引起读者对社会中这些不负责任的人的谴责吗?
在我看来,最后一章完全多余,似在解释或解脱这几个人物如此行事的动机,或者说是为了小说的“圆满”。
这部小说就如一场足球赛,局部的看点还是不错的,但总体来看却不成功。迟子建长于描写普通生活并以多彩的形象比喻使其生辉,而这次她笔下的人物有很多不合常理之处,也可以说远离了生活的真实。
总之,从局部描写上,这部小说还有着迟子建的特色,而从总体来看,这是她的败笔之作。
顺便提一点,这本书的封面也设计得极为俗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