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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土地转让于法不容!

(2010-01-13 20:47:11)
标签:

燕山大学

土地转让

杂谈

分类: 随笔
   

媒体报道,燕山大学因扩招致使债务缠身,将从农民手里征来的、未建成校区的土地高价转让给房地产商,利润高于征地费用的20余倍(每亩6万元征地,130万元卖出)。此事引发土地被征的农民上访,置疑土地转让的合法性。校方称土地所有权已在征地时一次性买断,土地如何使用与原所有者已无任何关系了,而且秦皇岛市政府已经认可转让合法。

这件事明摆着无公平可言:一、校方征地是用于建校,国家给予政策性的支持;二、校方将征来的土地未用于建校,以债务为由高价出让取利属于违法;三、政府在这样明摆着的事情面前做出不公正的、错误的许可、违法的决定,明显地是以强权压制弱小、不顾农民的利益,说轻了是渎职,其实是视民如草芥、与民争利或自食其利(卖地的钱之一部分变成了商业化小区)。

农民的要求完全是合理的,可他们永远处于弱势,只能依法理智地向上申诉,而且在房地产开发商取得了政府的许可后就不再阻拦,游行不被批准也就不游行了——多么好的农民啊!

政府老爷们——你们还想怎么鱼肉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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