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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狗东西!

(2009-02-26 16:10:48)
标签:

杂谈

分类: 随笔

昨晚走在去往书房的路上,又遇见了老杨和他的那几条狗迎面而来,“金毛儿”、“贝宁”仍是老远儿就摇头摆尾地跑过来跟我表示亲热,要是不拍打它们几下以示稀罕就缠着我不放。老杨嘴里骂骂嗞嗞的,因为刚丢了一个小狗崽儿:“就一扭头的功夫(狗)就没了,这是让人盯上了,要不这一会儿早自个儿跑回来啦!”在我们这一片儿,老杨的狗很引人注目,一领出来呼啦啦一群。我跟他并不熟,想他决非是单纯的喜欢,而是以养狗为生的。偷狗的人是为了卖钱牟利,喜欢狗的人是不会偷的。

从前也有人偷狗,为的是吃肉;现在则是为了卖钱;从前,人对狗的喜爱发自真心,现在的人养狗,很多是出于情感上的依赖——是不是人对同类失望了,才移情于狗的呢?

我理解某些老人对狗的依恋,知道它们在他们心里的重要,但再喜欢、再重要也不能过分,比如把狗唤作儿子,爱犬丢了悬重赏以求,更有甚者还有个老教授花十万元之巨为狗办豪华葬礼(不知这个教授对父母怎么样)。

我这人只要一见到猫狗就要跟它们“打招呼”,所谓的“招猫逗狗”——我是真心地喜欢这些动物啊!我喜欢它们不单纯是因为它们对主人的忠诚(报道中的义犬救主和不离不弃的确令人感动),也不是因为它们讨巧乞怜的样儿,似乎是这些因素的综合吧。

我住的小区有个人养了一条小狗,一见我就咬,让我纳闷,因为差不多所有见到我的狗都会摇尾以谢我的喜爱的。听我表示奇怪,那个主人说道:“也许这狗跟你有缘吧?”他说这狗曾丢了两天,估计受了虐待。我一听这话什么意思?他不阴不阳地来了句:“这玩艺儿灵着呢,不会冲人乱叫的!”我瞧他两眼又看了眼那条小狗,扭头走了——他把我当成“绑架”了他狗的人了!我并不认识他,更不想搭理这种不通之人,这种人也配养狗?我虽然这么喜欢狗,自己是决不养的,送给我都不要。为什么?麻烦!还是让别人养吧,我看着就行啦!不过,我至今仍然不明白那条小狗何以跟我犯相,难道我跟“绑架”它的人相像到了连狗都分辨不出的程度?

我自小生在农村,农村最常见的动物当然是猪鸡鸭鹅、牛驴羊马等牲畜家禽,再就是猫狗了。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人为了生计而被豢养,而后者除了捉鼠看家功能外再无别的“利”的考虑。正因为不能下蛋吃肉、卖了换钱,所以不会专门给它们做猫食、狗食,待遇相当于“末能公民”,吃点儿人的残羹剩饭或跟猪抢槽子(猫吃的要比猪稍好一些)。

喜欢动物可以说是我的天性,现在想来是把它们当成了“玩具”;也是,那时的农村哪会像今天的孩子似的能玩上真正意义上的玩具呢?那么,就把这些活物当玩具玩吧!我最喜欢的“玩具”就是猫和狗。我的喜欢对于它们来说简直就是虐待——猫必须是抱在怀里、两手不停地捋着它那光顺的毛,否则不足以表达我的喜爱之情。只是猫并不领情,对我“搓摸”式的爱抚极其惧怕与憎恶,我一伸手它就躲得老远冲我“喵喵”抗议;一旦落入我的魔掌,忍无可忍之后就亮出轻易不露的爪子挠我一家伙……相比之下,狗就没猫那么独,并且非常高兴我跟它们玩,所以,我喜狗更甚于猫。

我家前院有条大黄狗,我经常钻进狗窝把“大黄”拖出来玩,这让它的“媳妇儿”小花非常气恨,总冲我狂吠不止。在“大黄”那强壮的身量儿衬托下,小花的瘦小显得很难看,更因为它对我的不友好经常引来我的石块儿,它也就更视我为仇敌了。“大黄”脾气好,我怎么“搓摸”它也不急眼,它那身黄褐色的毛多像我画的虎啊!也正因为它太打眼,后来丢了、被人偷走了,最大的可能是进了人的肚子——为此我颇闷闷不乐了一阵儿。

我家曾先后养过几条狗,但都养不大、养不起来。我家养的最后一条母狗因难产而死,那惨状让我第一次感觉到狗作为生命的存在也如此沉重——打那儿以后,我家再没养过狗。

这狗东西,我真稀罕你们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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