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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末日

(2006-11-02 22:40:20)

文坛不是净土,早已没有那儿是象牙塔的概念。但听到这样两件事还是有点儿惊讶:湖南作家何立伟因自我对号而打人事件,东北作家洪峰当街乞讨事件。这两位都是很有知名度的当代作家,尤其是何立伟。何立伟刚出道的获奖小说《白色鸟》极为短小精悍,如散文般的优美令我大为叹赏。说实在话,我也只看过他这一篇小说,不能对他的作品说三道四,更没权利指责他就不能吵嘴打架。他之所以动手打人可能是实在控制不住的不理智行为,但人谁没脾气?不能因为他是作家就对其求全责备。这事要是发生在我等无名之辈身上,是不会引起媒体注意的。但何作家乃一方名人,此事一出,只好当那被炒的原料了。媒体的讨厌就在这儿——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再说洪峰,他整的这一出可纯粹是他自己策划的行为,媒体也不是无风掀浪。名作家挂牌上街乞讨绝不是穷得活不下去了,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到这地步啊?这里头定是事出有因。看了洪峰写给沈阳市首脑的信,我明白了,洪作家如此作秀只是为了两千块钱的月薪,信里说得很清楚,这是他的生活来源。我不太赞同洪峰的作法,有问题解决问题,上街作的什么秀啊?这毕竟不该是一个以文学为业的人该采取的行动。不过,这一事件倒是向大众公开了这样一个事实:中国还有这样一个部门或曰单位——作家协会,只要成为专业作家了,哪怕几年写不出一本书来,也可以有数千的月俸。就是写出书来,稿费也是属于作者的——呀,真是旱涝保收哇!当作家真好!一个月几千块也算不少了,比城市贫民强得多的多啦!当然,洪峰不属于那种只领银子不写东西的作家,但他这一无意举动所揭开的不被文坛外所知晓的事实,还是让大众吃了一惊:哟,啥年代了,还有这样养大爷的地儿呐?著书是作家的生存之道,靠稿酬、版权为生天经地义。如果没有不干活也拿钱的部门或单位存在,我想洪峰也就不会上街举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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