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骚、以及性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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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那一代,大抵是叫风流一代,那时候文化刚刚放开,流行的东西刚刚从港台等地走私过来,流行歌曲是要冠以靡靡之音的,戴蕾丝花边的胸罩必须冒着被逮起来游街的危险的,但是那时候的人都比较大胆,法制观念相对淡薄,什么红线都敢踩,于是也就有了一些群魔乱舞的气候,虽然也有人因为穿喇叭裤而坐牢,但终是这样的牺牲,才成就了今日社会的开化;我料想现在,即算你当街裸奔也不至于被当场逮捕。
我那时候,总以为“风流”一词就是耍流氓的意思,看到书摊上突然冒出一本《风流一代》,我顿时觉得天昏地暗,提心吊胆地将书买回,半夜用电筒照着在被窝里打开;原以为此书会写一些人类交配的种种话题,却不想其中多数写的是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如何为国家卖命的伟大事迹。后来发现,所谓风流,顶多也就是在自己的嘴唇上毛着胆子画一点口红,或者在国营单位卖命地混个劳动模范便就是跟“风流”沾边了。可惜了这么一个好书名,《风流一代》!原本是可以做成中国版的《花花公子》的,恰被一般政客文人糟蹋了。此书,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
烟雨在那个时代长大,自然就有了那个时代的遗迹,而且里里外外都冒着那么一股风流的韵味。女人,生在那个时代总有些可悲。比较于当下女子的幸福,烟雨也就有了“找补”的冲动,然后就企图脱光了冲进摄影棚,拍出一叠发骚的图片,名曰写真,其实也就是想说我的青春仍然健在。于是她就写书,说《不做老婆好多年》!
生在那个时代本就悲剧,再遭遇离婚就更加悲剧了,烟雨渴望当老婆,可是中意的男人们偏偏就不打算成全她,于是在她的书名上就看见了喊叫。烟雨,在可怜中透着女人少有的那种可爱。
她写字,我5年前就看过,偶尔还会骂她,说她写字扭捏,做爱就是做爱,别他妈的遮遮掩掩地去写一大通喝咖啡看月亮的事情,不就是一个脱裤子和穿裤子的简单过程么?
然而女人的致命就是喜欢不断地臆想情调上的美好,即便是交配,也得进行得如同宋词一样优雅并伤感,殊不知所有的男人脱光了之后都仅仅是一头彻头彻尾的流氓狼。
烟雨很优雅,但将优雅还原了之后,我们看到的依然仅仅是一种骚,但女人从来都是喜欢装着的,尤其是那些渴望爱情的女人----独自捏着一个酒杯守在咖啡店里,优雅地守望了整整大半个的夜,其实最后也就是等待一个可供她上床的男人。
女人为什么就不能把男人当成一个简单的床上用品呢?
总是渴望做老婆,多么可悲,一场场的压抑,都留下记录,“单身女人过周末”、“为了男人”、“只想出轨”诸如此类的,无不透露着那种性压抑之后的无奈。
烟雨想骚,却不知何骚。
前天看新闻,说农业大学搞了一个大调查,查中国妇女的,查她们的性压抑,说有4700万都这样,说“69.8%的留守妇女经常感到烦躁,50.6%的留守妇女经常感到焦虑,39.0%的妇女经常感到压抑”;烟雨出书,算是做了一种功德,帮4700留守妇女们喊了一声。4700万,也是没做老婆好多年的,但是,她们大多是有丈夫,只是出门在外拼生活,妇女们总不好意思给老公打电话说“快点回来,我要做爱”。
唯一不同的是,烟雨没有老公而已。
于是,我又要说到可悲,骂妖道横行,世事麻木。女人终归还是女人,在如今这个社会,很难左右自己的命运,即使发骚,都要压着,其实都是男人的罪过。我很想建议烟雨在这部书的后面,帮4700万身在乡土的可怜的女人做个指引,指导她们如何自慰或者也算是另一种功德,发骚是无罪的,压抑了自己,或许就会残害了下一代,我的建议是,赶快做爱,抑或自慰,谁可厚非?
昨晚上街,看见一批建筑工人,匆匆闪进一家小门脸的发廊,于是感慨,嫖娼也是很无奈的事情,即使他们对不起远在家乡的老婆。
注:《不做老婆好多年》即烟雨秦楼的新书名,当当网、卓越网、全国各大新华书店和民营书店已陆续上架,谢谢朋友们支持。
附评论回放二:
1、 窜到征婚网站企图征一场爱情和婚姻
子玉:
文竹阁:
坦白说,我越来越不着急于自己的婚姻大事,在别人眼中真成安于现状的老油条了。只是我心里清楚,不着急是因为一方面我已经习惯也很满足于现在自由自在的单身生活;另一方面觉得一切自有上天安排,冥冥中什么都已注定,尤其是情缘。说不定哪天一出门,就与迎面而来的某人,那匹黑马一撞钟情——非常欣赏这心态。
七月流火:
哎!烟雨错怪男人了!有人骂道,男人多半都好色!言下之意:恶心,下作!“没一个好东西!”
我说,不对,太不了解男人了,百分之百的男人都好色!天下哪有男人不喜欢美女的?你只要看满大街报摊上的杂志封面,满电视屏幕上的迷人靓色,满Internet上的图片视频,还不要说A片黄带子,给谁看的?男人!养眼啊!养来养去,不好色的也跟着会好了。
女人其实和男人一样好色。哪有女人不喜欢“高”“大”“威”“猛”“强健、有力",尤其那种“生猛海鲜”“阳关灿烂”的?只是淑女一些含蓄一点罢了。女人好起色来,男人也只能望其项背。我有个当老板的朋友,一次赴宴时,他带着去的司机兼保镖,被一位富姐一眼看中,就公然向他讨要,许诺年薪十万,而且不给她不罢休。老板碍于情面只好割爱,富姐当晚就携得美男归。据说,一年多了,富姐对那小伙子爱如宝贝,二人形影不离出双入对。这说明,女人好色“那是相——当的”厉害!
本篇作者防弹武僧是我多年的好朋友,正如他在文中所说的,有五年多了,遗憾的是一直没机会见面。我曾经像个狡黠的女孩一样,密谋了多次北京之行,但每一次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客观原因,密谋都避无可避的宣告流产,这令我生出一些感慨,人与人能否谋面,人与人之间是何种形式相识相交,似乎也是老天爷说了算。
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