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的一个166万元的天价车牌,引发业内的极大关注.如果按照《新交法》规定,竞价所得价款应全部用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上。笔者认为,如果竞价所得果真用在公益事业,这种天价车牌的排卖活动,应该多多提倡才好.
首先,天价车牌的存在,是一种合理的需求.天价车牌就像天价汽车一样,属于灰色消费的范畴.常人看来,难以理解这种需求和消费.但是天价车牌和天价汽车和尊贵的身份基本上可以划等号.我们应该理解这种差异需求,但是关键要把这种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并把相关费用用到合理的地方.
其次,天价车牌的拍卖活动是一种进步.全国各地市均有所谓的吉祥车牌号码,但是我们很少看到这种公开拍卖活动.没有公开拍卖,并不代表这种需求不存在.为什么我很少看到普通的低价车型,挂着所谓的吉祥车牌招摇过市?几乎每台的奔马\宝马等名车,都不约而同的挂上了吉祥号码.没有公开的拍卖,获得的方式值得推敲,费用的支出也值得思索.如果是公开获得,那为何吉祥号码从不光临普通车型和普通车主呢?所以说,天价车牌的拍卖是一种进步,是一种方式的透明.
第三,相关部门应该组织车牌的拍卖,并合理规划这项拍卖费用的使用问题.既然新交法有明确规定,市场也有这种需求,那么摆在相关部门的问题是如何做规划和管理.我们可以把这部分拍卖费用,建立公开公益帐号,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如果当事人的拍卖目的只是站在炫耀的目的,但是我们的相关部门如果做好规划和使用意义更好.而且不仅可以让方式更透明,也可以资助公益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