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今译:万物抽象到极限,抵达存在的本原。万物变化无穷,可以推究其源。形形色色的万物,都将回归其本原。回归本原叫做静,自本原又复生。回归与复生的循环是常态,知晓这种动态的循环称为明。不知道这种动态循环的规律,妄求有为就会造成灾难。
知道这种动态循环的规律才会处事宽容,宽容才能公正,公正才能全面,全面才能符合天地自然,符合自然才能符合规律,符合规律才能持久,自始至终无大过。
注释:(1)虚:抽象,自现象求规律。致虚极:探求万物的基本运动规律。(2)静:恢复到本原。守静笃:掌握本原的终结状态,即是元、妙、徼的状态。(3)作:生成发展。复:循环往复。(4)芸芸:繁杂,多样化。(5)根:根本、本原。(6)归根:回归本原状态。复命:由本原状态再次生成为万物。(7)常:经常状态、必然规律。(8)明:认知一般规律。(9)容:宽容。(10)公:公正,客观。(11)全:全面。(12)天:天地万物。
评述:本章老子指出了万物循环生成与灭亡的规律,也是对“元之又元这一规律的再次解释。通过现代科学,我们知道,通常所见的物质是可分的,物质是由原子组成,原子是由质子、中子与电子组成,而质子、中子又是由更小的微观粒子组成,电子可以释放与吸收能量。古人说:半尺之锤,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同样阐述了物质是可分的这一观点。这种将物质分成更小部分的方法或原理老子称之为“虚”。
物质是可分的。物质是不是无穷可分的?回答是否定的。物质最小的极限,老子称之为“元”,或者“一”。用现代的语言来表达就是光量子,或者说能量子。致虚极,就是到物质分解的极限,也是到宇宙模型的奇点,也是万物生成的起点。同时,这个起点也是万物分解归根的终点,是物质运行到众妙之门,天地之根的状态。老子说:“归根曰静”。归根就是物质“复归其根”,物质分解回到其微,回到其本原状态,回归为“元”。“笃”是一种极限的、彻底的状态。“静笃”就是物质分解的极限状态。在道的宇宙模型中,物质分解的极限点和物质生成的起始点是同一个点。这种终与始的统一构成了一个无穷循环的,周期性运动的宇宙空间。
周期性运动是宇宙万物的基本规律之一。就宇宙的全体而言,老子表述了从起点“致虚极”,“守静笃”开始“万物并作”“吾复以观”的物质形成过程,转到“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的物质分解回归过程,构成了宇宙的循环运动。
就宇宙物质的极小值,光量子而言。人类可以借助仪器观测其波动频率。然而光作为电磁波有其波动频率,作为一个空间意义上的点有其粒子性。如果说光作具有波粒二象性的直线运动,本身就产生悖论。直线与曲线在空间意义上具有不可统一性。大师们尊尊教导我们:光子,作为一种电磁波,同时具有粒子性,但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在空间作周期性波动的粒子。我个人的观点恰恰相反:
光子,作为一个点电荷,在场强分布不均匀的电磁场中必然以空间螺线的方式运动。
这个论点与光在真空中为常速,或者闵可夫斯基方程不产生悖论,与光在电磁场中的运动相得益彰。三维速度的平方和为常量,并不表示在其各个维度之间不可以进行速度转换。这样我们就不必假设引力空间弯曲这一命题来解释所观察到的物理现象与物理学理论之间的悖论。由于提出光子是一个点电荷的命题,我们可以简单地说,光子在电磁场中是可以作曲线运动的。并且其运动曲率,与其环境磁场的强度正相关。进一步的推论是,任何一个电磁集,其运动的曲率与其环境磁场的强度正相关。
如此,我们对许多微观世界的现象也可以自然直观地理解。我们对于从微观世界到整个宇宙给出统一的自然直观的理解。
物质世界,在其空间尺度的两极之间的运动形式,仍然是周期性的。太阳系,行星,卫星都在作周期性的运动。地球气候作周期性的变化,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循环往复。万物都在作聚而生,散而亡的周期性运动。生命产生又灭亡,社会繁荣又衰退,王朝兴起又复亡。社会的周期性繁荣与衰退是因为社会物质的生产与消耗之间的不协调周期性地暴发。
一切的物质世界作周期性的发展与变化,是物质存在的一般规律。老子说“复命曰常”。懂得了这种规律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发展与变化的必然归属。“知明曰常”。不懂得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就会以主观意志干出许多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情来,其结果也必然地导致失败。“不知常,妄作凶”而已。
懂得事物的客观规律,我们处理问题才能符合客观实际。才能以更广阔的视野来观察与处理问题,才能取得符合客观规律的结果,才能全面而不是片面。站在全面的,客观的,公正的立场上去处理问题,才是自然之道,才能长久,才不会出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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