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吴其伦
吴其伦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35,821
  • 关注人气:28,468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鼓励子女与父母仅减税远远不够

(2015-12-14 14:25:04)
标签:

杂谈

鼓励子女与父母仅减税远远不够鼓励子女与父母同住仅减税远远不够
文/吴其伦
日前,有媒体报道,深圳市民政局7日在官网上发布《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提出“将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适度增加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的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实现赡养费用的税前扣除”。
在中国养老体系尚不完善的当下,居家养老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而在居家养老模式中,子女照顾父母又应该是最值得鼓励的一种模式,因为较之钟点工、护工,子女照顾会更尽心尽力。
如此看来,深圳民政局出台政策鼓励子女与父母同住的做法值得肯定,因为此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少部分民众居家赡养老人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政府对于民生保障领域支持力度的加大。
不过,鼓励子女与父母同住实现居家养老仅仅靠减免个税是远远不够的。
因为很多民众之所以难以和父母同住实现居家养老,是因为其收入较低,在住房条件、养老所需支出等方面难以满足和父母同住的条件。
对于这些普通工薪阶层而言,数额不高的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对其生活改善意义不是太大。而富有家庭的老人则无养老之虞。
因此,深圳民政局的这一政策难以普遍地激发民众与父母同住的积极性。
笔者以为,欲达鼓励子女与老人同住实现居家养老之目的,须从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大幅减税,全额免除居家养老家庭成员的个税;二是大力度奖励,对于采用居家养老赡养老人的家庭,在其成员创业、就业方面给予较大力度的奖励与扶持;三是鼓励养老机构与居家养老家庭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确保居家养老的老人能得到及时的帮助与支持。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