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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衣而睡”真正值得质疑的三点

(2015-11-14 1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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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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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衣而睡”真正值得质疑的三点“和衣而睡”真正值得质疑的三点
文/吴其伦
黑龙江绥化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韩淼,近日被举报与异性宾馆开房。今日(11月1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庆安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调查认定,韩淼与女同学在宾馆“合衣同床而睡,没有发生男女关系”,已对韩淼作出行政撤职处分。(11月12日,《新京报》)
此消息一出,引起广泛关注。一时间,“和衣而睡”成了一个热词,很多人都质疑,男女同处一室,能不发生关系吗?有人甚至调侃道,“他们在探讨理想、价值观”?
对此,笔者以为,我们质疑“和衣而睡”意义不大。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开房同处一室不发生性行为的事是一定存在的,有的是出于尊重,有的是酒喝大了,有的是能力不济。总之,韩科长所言之“和衣而睡”,不是没可能。我们真正要质疑的应该有三点。
一是韩科为何要和异性开房?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应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无论出于何种事务,与异性交流当避瓜田李下,开房过夜显然不合适。既然你和异性开房了,有没有发生性行为,其性质应该是一样的,无论怎么解释都是非常苍白的。
二是和异性开房就应该被行政撤职吗?与配偶以为的异性开房,有违道德,这是显而易见的。可是否应被行政撤职,值得我们质疑。笔者以为,若涉事女性与当事人存在利益纠葛,则待查清事实后当按律查处;若无利益关系,仅仅是为了解决生理或情感所需,则在网络曝光的第一时间就予以行政撤职值得商榷。
三是当事人与异性开房的视频是如何流到网络的?作为酒店,有义务保护入住客人的隐私。可当事人在酒店的视频,为何能够在网络传播?其背后不得不令我们心生质疑,是否存在构陷、打压、报复?希望有关部门能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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