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财经时评文化汽车 |
分类: 热点话题 |
文/吴其伦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在收到的反馈中,大多数意见认为,目前私家车利用互联网从事所谓的“专车”服务就是非法运营,应当严厉打击。目前“专车”平台非法经营、不承担责任和风险、扰乱市场,应当立即关闭平台,取缔“专车”。对此观点,笔者深表赞同。
遵守规则,是现代文明的体现,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利益得到公平维护的保证。可有些创新模式却违反了现有规则,比如专车。在现有规则下,有营运证的车辆才可载客盈利。而没有营运证的专车,却能违反规则堂而皇之地接单赚钱。这是典型的不遵守规则的创新。
诚然,较之出租车,专车的车况好很多,乘客体验也好很多。可这些,不能成为专车得以通行的理由。因为万事皆有规,有规则顺,无规则乱。在现有规则下,专车就是违规,专车司机的行为就是非法营运。
此道理,很多人都懂。可一旦具体到专车违规被罚一事,很多人便因自己的好恶而不顾规则。怒骂执法部门者有之,嘲笑政府者有之,攻击体制者有之。
笔者以为,为了维护客运市场秩序,相关部门对于违规专车进行处罚,是完全正当的。对于专车平台,相关部门应予关闭,彻底取缔专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