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认知,做好智慧城市顶层设计
(2015-08-12 21: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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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认知,做好智慧城市顶层设计
——智慧城市系列思辨文章之一
文/吴其伦
2014年,堪称智慧城市建设元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掀起热潮,智慧城市试点已遍布全国各地,达到409个,北京、天津、上海等试点城市都在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工作。
对于各地智慧城市工作的进展,因无相关数据,难以给出评判。可从媒体为数不多关于智慧城市建设成绩单的报道来看,智慧城市工作进展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或在于:一是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还处于摸索阶段;二是对于智慧城市尚无清晰的认知;三是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滞后于市场发展。
对于智慧城市的认知,很多专家学者普遍如发改委等八部委出台的指导意见提出的那样,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很显然,这样的认知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了智慧城市发展初期的实现路径,却不能全面反映智慧城市的核心内涵,也很难准确指引智慧城市的发展方向。
笔者以为,智慧城市是以人为核心的具有自我创新、迅速、灵活、正确、自组地解决问题能力的城市,是消除了集体行动归谬的、实现了资源最优配置的、确保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新型城市发展形态。其实现路径应该是最大程度地挖掘、激发并释放城市智慧,更好地服务于生活在城市的居民,促进城市健康、协调、持续、全面发展。
而在城市智慧的核心内涵中,城市自主反应、资源合理配置、产业科学整合、城市文明提升等是核心构成要件,而新一代信息技术仅仅是城市自主反应中的一项。
有了清晰的认知,我们在进行顶层设计时,应从如下方面入手:
一、明确智慧城市的国家战略定位
目前,智慧城市建设已经与新型城镇化、京津冀一体化、一路一带、自贸区等一样,受到来自高层的高度重视。可从出台文件的层面、表述及力度来看,还没有明确将智慧城市定位为国家战略。
智慧城市的建设对医疗、交通、物流、金融、通信、教育、能源、环保、文化、科技等领域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对我国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同样显而易见。
因此,笔者以为,应将智慧城市建设从国家战略层面进行定位,这对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二、明确智慧城市的发展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智慧城市的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从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基础设施智能化、网络安全长效化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由此表述可以看出,“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为主旨目标。笔者以为,此表述极不明确,且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智慧城市非凭空而建,而是城市智慧提升,故此,“建成智慧城市”的提法欠妥;二是所谓“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特色”在何处?何为“鲜明特色”?没有明确表明;三是智慧城市的建设应在快速试点之后同步推进,否则,区域及城市发展不平衡将趋于严重,因此,用五年时间建成一批智慧城市的提法大为不妥。
鉴于此,笔者以为,在进行顶层设计时,应明确智慧城市的发展目标。建议将“逐步提升城市智慧”为主旨目标,从城市自主反应、资源合理配置、产业科学整合、市民素养升华进行深度诠释。
三、明确智慧城市的实现路径
仔细研读指导意见,我们不难发现,八部委规划的智慧城市实现路径是:城市人民政府从城市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设方案,相关部门、机构、企业参与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通过城市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来实现智慧城市。
对此实现路径,笔者不以为然。首先,智慧城市应是基于全国一体的国家战略,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应从全国出发,应基于“智慧中国”进行整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不应成为顶层设计的主体;其次,就城市发展而言,区域间、城市间的联合、融合、合作应是关键,若城市人民政府作为方案制定主体,则难免会在利益驱动下,制定出难以与兄弟城市共赢的执行方案,从而影响智慧城市工作的全面推进;第三,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专业、高效、强有力的执行团队进行推进,若由城市人民政府进行统筹,相关部门、机构、企业很难形成合力。
因此,笔者以为,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应由专门机构进行统筹管理、运营。建议将智慧城市的实现路径定位为:国务院进行顶层设计,统一部署实施,成立专门机构(比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智慧城市建设指挥中心、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中心等),各城市贯彻落实,企业、机构、社会力量高度参与,实现智慧城市的发展目标。